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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岁初中生校内身亡 警方称系嬉闹死亡不予立案

2017-01-11 13:48:33
来源:河南商报
责任编辑:可可

事发的项城市第八初级中学门口

事发的项城市第八初级中学门口

项城八中13岁初二学生小强(化名)校内猝死尸检结果公布。当地警方称,小强系嬉闹过程中意外死亡,对该案作出不予立案的决定。

该校和当地教育部门表示,虽然多次强调学生不能在课间打闹,但也存在一些管理上的失误。

家属质疑,警方公布视频不是完整视频,要求公布完整视频。

[进展]

尸检结果公布:嬉闹中死亡

2016年10月19日,周口项城八中初二学生小强在学校内突然身亡。其家属称,监控视频显示,孩子课间在走廊上被他人殴打后倒地,120到后抢救无效死亡。

而当地警方则称,“不存在群殴致死的情况。”

2017年1月9日,项城市公安局“平安项城市”微信号发布关于此事件的情况通报,并上传了事发时学校监控拍下的视频。

河南商报记者看到,视频中的小强身处走廊尽头,身体被其他学生挡住,只露出了头部。因此,其家属所称“被同学跺了一脚”的画面并未能看到。

具体的情况通报为,2016年10月19日17时许,项城市八中八(2)班学生小强课间休息时,在教学楼四楼走廊上,与邝某某嬉闹中倒地,后经抢救无效死亡。为查明死因,该局严格按照程序规定分别委托相关机构对死者尚某某(小强)作尸体检验和病理、理化检验。鉴定意见为:“死者符合和他人嬉闹过程中身体受到刺激(如敏感部位轻微外力、惊吓、恐惧、喜悦等)引起机体主要器官(心源性)应激调节功能急性衰竭而死亡。”

该局认为:小强与邝某某的嬉闹行为刺激其机体主要器官(心源性)应激调节功能急性衰竭而死亡,但邝某某不具有伤害他人的主观故意,且邝某某未满十六周岁,未达刑事责任年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条之规定,该局于2016年12月27日对尚某某(小强)死亡一案作出不予立案的决定。

[回应]

家属如果有异议,可提起申诉

早在2016年10月25日下午,项城市公安局通过官方微博@平安项城,转发了事发时的学校监控视频,但在下午6时许,这条微博又被删除。

对于此事,项城市公安局一名负责人向河南商报记者解释说,当时是考虑调查结论还没有出来,也没有进行尸检,未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所以进行了删除。

对于尸检的结果,小强的母亲觉得很不可理解,好好的一个孩子仅仅因为恐惧或者喜悦就能猝死?如果说是敏感部位轻微外力,那是谁给予的外力?这样的外力不是导致孩子死亡的外部诱因吗?

带着这样的问题,河南商报记者咨询了项城市公安局。上述负责人表示,如果家属对尸检结果存在异议,有正当理由,可提起申诉。

事情发生后,河南商报记者也曾试着联系学校和教体局的相关负责人,结果都吃了闭门羹。

1月10日,河南商报记者终于联系上上述两个单位的相关负责人。

学校一位领导称,小强倒地后,其班主任曾经对其进行了掐人中等急救,后来又拨打了120。小强身亡后,学校、教体局也多次与其家属进行协商,“但由于分歧较大,一直没达成一致。”

[质疑]

家属:为何不公布完整视频

1月9日中午,天灰蒙蒙的,项城八中门前,三三两两的学生陆续走进校园。

北侧的路口,小强的母亲一个人静静地站着,看着一个个活泼的身影,暗自垂泪,唯一的儿子就这样没了,她觉得自己的日子比彼时的天空还阴暗。而更令她难以释怀的是,到现在也没有给孩子一个交代。

小强母亲称,事发已三个多月了,他们多次找学校和教体局,但一直没给个明确的说法。

另外,小强的家人在看了公布的事发视频后,依然存在疑问:小强家人第一次看视频时,同学们在走廊上散开的时候,清晰看见有个男同学跺了小强一脚,走廊上的人已经很少,看得特别清楚,所以这个画面在小强母亲脑海里重复了无数次,然而后来再看,以及官方公布的视频均看不到这个被跺倒地的关键画面。官网上公布的视频并不完整,只有1分多钟,为何不把全部过程公布?

并且,从视频中可以很清楚地看到,学生在课间存在不止一起的打闹现象,而且一名老师也从中经过,为何不进行制止?

对于这个问题,该校上述负责人称,学校有安全管理员,也经常给学生讲不要在课间打闹。同时,他也坦承,学校存在一些管理上的失误。

[编辑:可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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