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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特教学校将扩容 公办学校也要有接收能力

2018-02-12 07:59:11
来源:青岛日报
责任编辑:亚麦

原标题:特教学校将增加学前部和高中部

昨日,市教育局等十部门印发《青岛市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8-2020年)》。根据计划,到2020年,全市残疾儿童学前三年教育入园率和接受康复教育训练率达到92%;义务教育高水平普及,入学率达到98%;完成义务教育且有意愿的残疾学生都能接受适宜的中等职业教育。

每一所公办校都具备接收能力

我市将实施融合教育行动计划,全市每一所公办普通教育学校都具备接收有特殊教育需要学生的条件与能力。积极构建全纳教育“全市全纳教育资源中心—区(市)全纳教育资源中心—融合教育示范学校—学校资源教室”四级业务指导网络。学校资源教室要为残疾学生提供个别化教育和康复训练,保证每个学生每天不少于1-2个课时的个别训练时间。每个区(市)每年分别至少选择1所幼儿园、小学、初中建设示范性资源教室。每所特殊教育学校与至少一所普通(职业)教育学校结成融合教育姊妹学校,确保每名学生每月至少半天参加普通(职业)教育学校活动,促进普(职)特融合。

特教学校增加学前部和高中部

我市将加强特殊教育体系建设。到2020年,全部特殊教育学校和有条件的儿童福利机构、残疾儿童康复机构普遍增加学前部(区市可附设幼儿园)。有条件的区(市)可举办专门招收残疾儿童的特殊幼儿园。全面落实普通幼儿园接收残疾儿童进行融合教育,各区(市)所有公办幼儿园均开展残疾儿童随园保教工作。鼓励各区市整合资源,为残疾儿童提供半日制、小时制、亲子同训等多种形式的早期康复教育服务。大力发展残疾人高中阶段教育,到 2020年,区(市)特殊教育学校增加高中部。

生均经费不低于普通初中生10倍

我市将加大特殊教育经费投入力度。2018年,接受中等及中等以下教育的特殊教育学校(幼儿园)在校学生,生均公用经费不得低于当地普通初中生均公用经费标准的10倍,其中,患孤独症、脑瘫症的残疾学生和儿童,生均公用经费不得低于当地普通初中生均公用经费标准的12倍。特殊教育学校不足100人的按100人拨付公用经费。

提高残疾学生资助水平,对在特殊教育学校就读的残疾学生实行全免费政策(免杂费、住宿费、书本费和生活费,补交通费、特殊学习用品费、服装费、取暖费、被服费等),落实教育训练费。特殊教育学校交通费纳入财政补贴范围,并确保每生每年不低于500元;生活费、服装费、取暖费、被服费和教育训练费根据实际情况确立标准。以上资助标准各级财政要根据财力情况逐步提高。高中段随班就读残疾学生免除学费、住宿费、校服费。义务教育随班就读残疾学生免住宿费、校服费。随园保教残疾幼儿免保教费、伙食费。

高校毕业生服务特教可获学费补偿

我市将加强特殊教育教师队伍建设。2018年完成特殊教育学校、随班就读学校和随园保教幼儿园的核编工作,按编制标准合理配备资源教师。为招收残疾学生的普通学校配备专兼职资源教师。2020年底前,确保全部特殊教育学校配齐配足特殊教育教师。支持驻青高校加大特殊教育专业硕士、博士研究生培养力度。支持青岛大学等驻青高校扩大特殊教育专业招生规模,提高培养质量。落实对毕业后自愿到我市县级特殊教育学校任教的高校毕业生,服务年限3年(含3年)以上的,其学费由财政给予补偿的政策。

[编辑:亚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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