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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卡节假日不打折?限制消费者权利条款无效

2016-01-11 15:24:49
来源:信网
责任编辑:亚麦

信网1月11日讯 战女士办理了某餐厅的会员卡,周末去餐厅消费时,商家称店堂内有告示“节假日不打折”,因为当天是周六,所以让消费者按原价付了款。

战女士:我回到家仔细查看了一下你们的会员卡,卡上并没有注明“节假日不打折”啊,那为什么让我按原价付款?

商家:周末不打折就是我们店的规定,平常顾客不多,用会员卡打打折还能多吸引一些顾客,周末就不需要了。

青岛市工商局12315提示:根据《消保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不得利用格式条款并借助技术手段强制交易。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含有前款所列内容的,其内容无效。在此提醒广大消费者,若日后在餐饮服务中,经营者存在此现象,可及时向工商部门反映,维护自己的权益。

[编辑:亚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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