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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日24时起汽柴油价格分别降低0.13元0.34元

2014-12-12 20:09:01
来源:国家发展改革委网站
责任编辑:亚麦

12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出通知,决定将汽、柴油价格每吨分别降低170元和400元,测算到零售价格90号汽油和0号柴油(全国平均)每升分别降低0.13元和0.34元,调价执行时间为12月12日24时。

此次成品油价格调整幅度,是按照现行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综合考虑12月12日前10个工作日国际市场原油平均价格变化情况以及国内成品油消费税提高等因素计算确定的。11月底以来,受石油输出国组织(OPEC)各成员国未就减产达成协议等因素影响,国际市场油价大幅下跌,12月12日前10个工作日平均价格继续回落。按现行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测算,汽、柴油价格每吨可分别降低670元和640元。根据12月12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提高成品油消费税的通知》规定,自12月13日零时起汽、柴油消费税单位税额每升分别提高0.28元和0.16元,折合每吨影响汽、柴油价格分别少降500元和240元。两个因素相抵,国内汽、柴油价格每吨分别降低170元和400元。

通知要求,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三大公司要组织好成品油生产和调运,确保市场稳定供应,严格执行国家价格政策。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大市场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查处不执行国家价格政策的行为,维护正常市场秩序。

以下为发改委通知: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国内成品油价格的通知

发改电[2014]40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物价局,中国石油(9.35,0.06, 0.65%)(9.35, 0.06, 0.65%)天然气集团公司、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

根据近期国际市场油价变化和国内成品油消费税调整情况,按照现行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决定降低成品油价格。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提高成品油消费税的通知》(财税[2014]106号),自2014年12月13日起,将汽、柴油消费税单位税额分别提高0.28元和0.16元,由每升1.12元和0.94元分别提高到1.40元和1.10元,影响此次汽、柴油价格每吨分别少降500元和240元。

二、成品油生产经营企业供军队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家储备用汽、柴油(标准品,下同)供应价格每吨分别降低170元和400元,调整后的汽、柴油供应价格分别为每吨7295元和6000元。其他成品油价格相应调整。调整后的成品油标准品价格见附件1。

三、供交通、民航等专项用户汽、柴油最高供应价格等额调整。调整后的汽、柴油标准品最高供应价格每吨分别为 7695元和6400元。其中,供渔业、林业、农垦用汽、柴油供应价格暂按供军队用油价格执行。

四、各地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和批发价格等额调整。调整后各省(区、市)和中心城市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水平见附件2。

五、其它相关价格政策按《石油价格管理办法(试行)》规定执行。

六、液化气最高出厂价格按照与供军队等部门用90号汽油供应价格保持0.89:1的比价关系确定,供需双方可在不超过最高出厂价格的前提下协商确定具体价格。

七、调价执行时间为2014年12月12日24时。

八、相关价格联动及补贴政策按现行规定执行。

九、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公司要组织好成品油生产和调运,确保市场稳定供应;并督促所属企业严格执行国家价格政策,自觉维护市场价格秩序。

十、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价格监督检查,严厉打击各种价格违法行为,切实维护成品油市场的稳定。同时要加强成品油市场动态和价格监测,出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并配合有关部门采取应对措施。

附件:1.成品油供应价格调整表

成品油供应价格调整表(单位:元/吨)
品种 调整前供应价格 调整后供应价格
供军队等部门用90号汽油(Ⅳ)(标准品) 7465 7295
供军队等部门用0号柴油 (标准品) 6400 6000
供军队用灯用煤油 6430 6030
供军队用海军燃料油 4610 4320
航空汽油(标准品) 8820 8620

  注:表中调整后供应价格包含消费税、增值税以及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

2.各省区市和中心城市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表

各省区市和中心城市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表(单位:元/吨)
省份 汽油(标准品) 柴油(标准品)
一、实行一省一价的地区
北京市 8255 7320
天津市 8050 6755
河北省 8050 6755
山西省 8120 6810
辽宁省 8050 6755
吉林省 8050 6755
黑龙江省 8050 6755
上海市 8235 7290
江苏省 8105 6795
浙江省 8105 6810
安徽省 8100 6805
福建省 8125 6820
江西省 8105 6815
山东省 8060 6765
湖北省 8075 6780
湖南省 8115 6840
河南省 8070 6775
海南省 8195 7260
重庆市 8265 6965
广东省 8130 7195
广西自治区 8195 6890
宁夏自治区 8055 6755
甘肃省 8035 6775
新疆自治区 7830 6650
二、暂不实行一省一价的地区
呼和浩特市 8065 6770
成都市 8270 6990
贵阳市 8230 6915
昆明市 8260 6945
西安市 8035 6765
西宁市 8015 6800
注: 1、表中价格包含消费税、增值税以及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
2、汽油第四、第五阶段标准品分别为90号和89号汽油;柴油第四、第五阶段标准品均为0号柴油。
2、汽油第四、第五阶段标准品分别为90号和89号汽油;柴油第四、第五阶段标准品均为0号柴油。
3、北京市、上海市汽油和柴油价格为符合车用汽、柴油国家(地方)第五阶段质量标准的价格;广东省、海南省汽油和柴油价格为符合车用汽、柴油国家(地方)第四阶段质量标准的价格;其它省(区、市)或中心城市汽油价格为符合车用汽油国家第四阶段质量标准的价格,柴油价格为符合车用柴油国家第三阶段质量标准的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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