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税﹝2014﹞10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为促进环境治理和节能减排,现将提高成品油消费税问题通知如下:
一、将汽油、石脑油、溶剂油和润滑油的消费税单位税额由1.12元/升提高到1.4元/升。
二、将柴油、航空煤油和燃料油的消费税单位税额由0.94元/升提高到1.1元/升。航空煤油继续暂缓征收。
三、本通知自2014年12月13日起执行。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2014年12月12日
分享
青岛话题 更多 >>
“鸥”遇青岛新年俗 “海鸥季”让淡季变旺季
山姆青岛店极速达即将上线 覆盖市北、崂山区部分区域
坚守方向盘上的守岁 青岛2路公交“姐妹班”备战除夕夜
青岛2026春运新变化:高铁宠物运输业务增至8个车站
深度报道 更多 >>
直升机保税维修落地青岛 “低空+”融合场景持续上新
青岛携手克利伯20年:赛事、制造、人才全链条升级
漫步中山路:在百年历史街区体验文旅融合的青岛样本
青岛萝卜·元宵·糖球会:“传统底色”的潮流表达
大家爱看
信网手机版
信网小程序
青岛网上辟谣平台
AI调解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