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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科蓝山一新房烟道破裂 仅免业主半年物业费

2014-11-28 11:18:15
来源:齐鲁网
责任编辑:亚麦

日前,齐鲁网曾报道了《青岛老太入住万科精装房发现烟道破裂 修好后欲索赔》一事,26日,青岛范女士在栏目中称,目前万科蓝山只答应赔付半年的物业费,而且承诺给自己的书面答复也一直没有收到。

据了解,范女士于2010年9月在青岛万科蓝山一期购买了一套精装修的期房,2012年9月30日交房后发现很多质量问题,如天花板有裂纹、锈点,壁纸长毛,卫生间房顶漏水,大理石地面有色差等。经过多次维修,房屋质量得到了改善。2014年5月18日,范女士与万科蓝山签订了入住协议,同时,万科蓝山方面给予了适当补偿,共计6万5千元。范女士称:“赔偿的是2013年7月至2014年4月这9个月延迟入住的费用,按照7000元/月的房屋租赁费用标准。”

记者了解到,范女士在入住后又发现了房屋的烟道破裂,随后,万科蓝山继续对房屋进行维修,直到8月底才全部完工。可此次万科蓝山却拒绝了范女士提出的每个月7000元的赔偿,表示“不能进行二次赔偿”。经过多次沟通,最终万科蓝山方面称可以减免半年的物业费,每月400元,共计2400元。

《关注质量》节目组多次拨打万科蓝山400客服希望帮助范女士解决问题,万科蓝山工作人员也表示“公司会尽快与业主沟通,并给予一个书面答复”,但截至目前,范女士仍然没有收到万科蓝山的任何书面回复。

对此,山东广播电视台综合广播《关注质量》栏目邀请了山东康桥律师事务所马立武律师对问题进行分析。马立武律师在节目中称:“如果房屋本身确实存在质量问题,影响房屋的正常居住和使用,消费者是可以要求开发商赔偿损失。消费者可以参照当地的房屋租赁费用进行赔偿。”对此,范女士表示,自己提出的每个月7000元的赔偿就是参照了当地房屋中介的租房价格。

对于目前的情况,马律师建议消费者应先和开发商进行协商沟通,如果最终协商不成,消费者可以选择走司法途径解决问题。

马立武律师在节目中提醒消费者:对于精装房存在的质量问题,消费者最好以书面的方式告知开发商,并对维修全程进行拍照取证,作为日后维权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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