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岁老人申报工作即将开始
12月11日,城市信报/信网记者从青岛市老龄办获悉,2015年百岁老人申报工作即将开始,凡1915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的具有青岛市行政区域内常住户口的居民均可登记为2015年百岁老人。
据介绍,符合条件的百岁老人家属,需要提前准备好申报所需材料,在2014年12月15日至12月31日为百岁老人申报登记,逾期不再办理。登记时要持百岁老人的户口簿原件及其复印件1份(载有本人信息和住址的两页),同时附百岁老人近期免冠彩色照片1张,到申报对象户籍所在的街道、镇有关部门、村(居)办理手续。
城市信报/信网记者 吴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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