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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家暴受伤的照片 能成为离婚索赔的证据吗

2014-11-11 07:50:11
作者:郭冰
责任编辑:尺素

今起推出信报律师团

有问题可以来电话、发微信

离婚分财产怎么才能利益最大化、遇上经济纠纷怎么维护合法权益、公司摊上官司怎么才能度过难关、发生交通事故理赔该找谁……生活中大大小小的烦心事儿都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但是不少市民因为不懂法律面对问题焦急无助。城市信报今起推出信报律师团,由青岛律师界在民商事、刑事、房产、婚姻家庭等领域有专长的知名律师组成,他们都是热心公益的知名律师,将给您最专业的法律指导。

信报律师团咨询电话:0532-80889439(每天上午8点半到10点之间接听);10点之后您可以通过微信公众号:xinbaolvshituan、QQ号:2364725771、邮箱:2364725771@qq.com等途径给我们留言。关注我们,只要向我们发消息提问,我们将竭尽全力把最专业的解答尽快回复给你。

本期信报律师团推出“婚姻财产”法律专题,有相关案例和专业分析供市民参考。

本期出场律师:霍玉梅 山东崇杰律师事务所 业务领域:婚姻继承

●婚后不久就离,孩子俩人都不想要

问:我跟老公是奉子成婚,我怀孕期间,他在外面有了小三,经常不接我电话,也不回来看我。现在孩子出生了他也不回来看,我打电话说要跟他离婚,他就同意了。因为我生的是女孩,他父母也不帮我说话。一个女的离婚还带个孩子就不好嫁人了,这孩子虽然是我生的,但是一看到她我就伤心,现在我不想要这个孩子,但是他说他也不想要。走法律程序孩子会判给谁?

答:依据我国《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父母对于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而依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规定,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根据你的描述,即使诉讼离婚孩子与您生活的概率也会大一些,不过,您可以要求对方支付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

●没结婚就同居,分手时她想分财产

问:我们俩是经人介绍认识的,因为是奔着结婚去的,相处没多久就同居了。原本打算下半年要结婚的,我付首付买了一套房子,月供也是我2出,她平时会贴补家用。最近我们俩因为彩礼钱的事儿吵了架,我搬了出去。她说我们一起生活半年期间她也花钱了,现在要跟我分财产。我不同意,她就要我给她分手费补偿她。在这之前为了结婚,我父母已经按规矩给过她一些买衣服、买首饰的钱了。这些钱还能要回来吗?我的房子她要分合理吗?分手费该不该给?

答:1、同居期间所得财产,以按照共同共有处理为原则,但能够证明为一方所有的除外。按照你对事实经过的陈述,这套房子的首付及月供均由你来支付,此外你们同居的时间只有半年的时间,因此,女方提出分割该房产的请求于法无据。

2、对于你所支付的买衣服、首饰的钱,按照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据第一条,你可以要求女方返还,但是实践中往往存在难以举证的情况。

3、对于分手费,我国法律没有规定分手费。

问:我们在2006年3月登记结婚,2007年8月女儿出生后,我便辞去工作做了全职太太。2006年7月份,他创办了一家公司,股东是我们两人(他99%、我1%)。随着公司规模的扩大工作越发繁忙,我们之间不仅交流变少,而且我觉得他脾气越来越大。最近,我实在忍受不了提出离婚,他说公司是自己这些年一手创办的,我只是挂名股东,公司没我的份,请问是这样吗?

答:我国《婚姻法》规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下列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工资和奖金;生产、经营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如您所述,公司如果是在婚后成立且股东只有你们俩人,该公司是以夫妻共同财产出资设立,相对应的股权当然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你有权要求分割。

但需要注意的是,你所分割的是公司股权,而不是直接分割公司财产。

问:我们结婚三年,去年我自己开了一家服装店,为了生意上的周转我借了亲戚朋友很多钱。最近我跟丈夫都走到了婚姻的边缘,要离婚了。虽然我借钱的事儿丈夫是知道的,但是我一共借了多少都借的谁的钱他并不是很清楚。我把几张借条给丈夫看,他说自己完全不知道还有这些债务。不想帮我分担。我做生意借的钱是,他可以不管吗?

答:依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7条规定,夫妻为共同生活或为履行抚养、赡养义务等所负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应当以夫妻共同财产清偿。下列债务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当由乙方个人财产清偿。(一)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除外;(二)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三)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人确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四)其他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

按照你的描述,男方知道你从事服装店生意,而你经营服装店所得收益用于家庭生活,这些债务应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你需要证明债务真实存在且用于服装店的正常经营,男方应当对该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照片和病历能作为家暴证据吗

问:我们结婚三年,婚后我发现他脾气有些暴躁,当我们发生争执的时候,他气急了就会打我。但是事后他会主动向我道歉,我也就忍下了。最近一年的时间里,我多次遭受家暴,我想和他离婚并要求他给我一定的赔偿。我有受伤时的照片,还有去医院的病历,这些能够证明他有家庭暴力吗?

答:1、家庭暴力的取证较为困难,主要是因为家庭暴力具有一定的隐秘性,通常发生在夫妻两人单独相处的空间里。受伤的照片、看病的病历可以作为证据证明受到的损伤程度,对于受伤原因还需要举证予以证明。

2、当您遭受了家庭暴力时,律师建议您尽快到公安机关报案,记录下报案的时间、接警的警员姓名及联系方式,以方便申请法院调取证据。如果伤势较重可以进行法医鉴定,坚决要求公安机关追究施暴者的法律责任。公安机关的询问笔录、法医鉴定结论以及就医的相关证明等,可以形成一个较为完整的证据链,证明对方存在家庭暴力的行为。

3、除了向公安机关报案外,还可以向居委会、村委会、妇联组织投诉或反映问题,相应的调解笔录等文件均可作为证据。对方出具的保证书、道歉信之类的文书,同样可以作为证据为以后的离婚索赔提供证明。城市信报/信网记者 郭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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