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崂山一老板诈骗后外逃 红色通缉令缉捕终归案

2014-12-17 07:44:10
来源:信网
作者: 杜少龙
责任编辑:齐东

信网12月17日讯 12月16日,在公安部、山东省公安厅、青岛市公安局大力支持下,崂山警方连续跨国攻坚作战,历时一年连续追捕,在韩国警方大力协助下,成功将外逃韩国的信用证诈骗犯罪嫌疑人金某某(41岁,吉林省永吉县人)抓获。崂山警方在全国部署集中开展缉捕在逃境外经济犯罪嫌疑人的“猎狐2014”专项行动中取得重大战果,这也是山东省通过加强国际合作发布红色通缉令抓捕的首个境外在逃嫌疑人。12月16日晚,崂山警方将诈骗嫌疑人金某某押解回青并依法执行逮捕。

2013年11月19日,崂山警方接到青岛某贸易有限公司张某报警,称该公司被生意上的合作伙伴金某某骗取87.6万美元。

崂山公安分局经侦大队经调查获知,2013年7月,金某某借口自己经营的化工有限公司需要从国外进口87.6万美元货物,因其公司在银行没有授信额度无法开具信用证为由,向张某寻求帮助,由于张某与金某某是十多年的生意合作伙伴,两人交情比较不错,张某就答应了此事。

于是,金某某与张某所开的贸易有限公司签订委托进口协议,金某某为张某联系了可以接受远期信用证的香港某化工有限公司,代为收取信用证并向国外供货方支付货款。之后,张某的贸易有限公司向金某某联系的香港化工有限公司开具了87.6万美元的信用证。

2013年10月底,张某联系金某某还款,不料,金某某以种种理由搪塞,迟迟不还给张某钱。2013年11月,感觉不妙的张某继续联系金某某时,发现金某某电话关机,失去了联系,去向不明。

张某这才意识到自己被骗了,于是立即向崂山警方报警。崂山警方经过调查,发现金某某提供的87.6余万美元的提货单应是伪造,涉嫌信用证诈骗,有重大诈骗嫌疑,决定对金某某进行抓捕。办案民警前往金某某办公驻地,发现该公司人去楼空,金某某及其助理胡某等人已经去向不明。

就在案件侦办中,崂山警方又接到了报警,犯罪嫌疑人金某某使用相同的作案手段,骗取北京某进出口公司信用证款200余万美元。崂山警方随即并案展开深入调查。

案件中金某某委托张某向银行开具信用证,那么信用证是什么呢?

信用证是指由银行(开证行)依照(申请人的)要求和指示或自己主动,在符合信用证条款的条件下(有授信额度),凭规定单据向第三者(受益人)或其指定方进行付款的书面文件。即信用证是一种银行开立的有条件的承诺付款的书面文件,也可以说是在国际贸易中的一种支付方式。在国际贸易活动,买卖双方可能互不信任,买方担心预付款后,卖方不按合同要求发货;卖方也担心在发货或提交货运单据后买方不付款。因此需要两家银行作为买卖双方的保证人,代为收款交单,以银行信用代替商业信用。银行在这一活动中所使用的工具就是信用证。

信用证诈骗又指什么呢?信用证诈骗即行为人采取各种欺骗方法取得信用证并予以使用的情况,如行为人编造虚假的不存在的交易事实,欺骗开证银行为其开立信用证,或者行为人根本无货或没有符合要求的货物,或者隐瞒企业经营不佳状况或者以投资为名诱使他人向银行开立以其本人为受益人的信用证。

在此案件中,金某某在崂山区注册的公司在银行并没有授信额度,但是张某的公司在银行就有授信额度,于是金某某请求张某的公司帮忙开具信用证,但是需要张某的公司先向银行支付87.6万美元的货款。与此同时,金某某联系香港的那家化工公司,骗张某说国外的客户最近不方便接信用证,要直接收现金,正好有香港的化工公司可以代收了张某87.6万美元的信用证,而金某某从来没有什么国外客户,更没有什么货物。

要调查金某某与香港公司的关系,警方先是调查了金某某与香港公司联系时所用的货物提单,港口装运等信息,办案民警到青岛港的多加物流公司逐一排查,最终发现金某某这张货物提单确实是格式文本,但是货物信息全部都是伪造的。办案民警又到青岛港按照货物提单上的时间、货物种类调查一番,发现案发时青岛港根本没有接收过这批货物,由此警方确定货物提单是假的。进一步确定了金某某涉嫌信用证诈骗。于是,警方确定了工作重点,调查香港这家化工公司与金某某到底是什么关系?

办案民警审查了报案人张某提交的关于这笔业务的相关书证,发现和报案人签订合同的公司一共有两家,一家是在青岛市崂山区注册的一家贸易公司,另外一家是在香港注册的一家化工有限公司,这两家公司都与报案人的公司签订了进口协议和代理进口协议。警方查到在崂山区注册的这家公司的老板、股东就是金某某,但是香港的公司查询相关情况比较有难度,办案民警只查到了该化工公司确实是在香港注册过,而该公司是一家一人董事公司,董事为朴某,并没有金某某的信息。

确定之后警方就着手开始调查金某某与香港这家公司的关系,办案民警追查了香港公司银行开户情况,发现确实只有朴某的信息,民警就走访了金某某在青岛的生意合作伙伴,历时近两个月,走访了20多人,最后得知朴某很有可能是金某某的母亲,今年80多岁,金某某还有一个弟弟。于是警方来到了朴某家中,发现朴某已经重病再床,生活不能自理,在案发时,民警看到朴某的病例已经显示她得了重病,更不可能打理香港这家化工公司的工作。办案民警调查发现,在香港这家公司银行办理银行卡业务时,有朴某的签字,但是银行卡又开了网上银行业务,这并不需要本人办理,办案民警推断有极大可能是金某某一手操作了香港这家化工公司,控制着香港公司的钱进钱出。

整个信息串联起来,也就是说金某某让张某把87.6万美元打进了自己的账户。

警方转战万里调查取证

经工作,民警确定金某某助理胡某身份及其驻地,为尽快打开此案突破口,民警多次赶赴临沂,对胡某深入走访调查。胡某老家比较偏远,前几次根本找不到胡某,联系公安局、居委会等根本没有结果。直到今年4月初,在胡某老家联系上了胡某的父亲,给胡某父亲做工作,希望其父亲劝说胡某协助办案,最终办案民警找到金某某助理胡某。经调查,民警从中获取了大量有价值线索,据胡某所说,确实是金某某一直在操作香港这家公司的业务,而自己只是按照金某某的指示,办理公司相关的业务步骤,而金某某所说的什么国外公司,香港公司都是金某某用于诈骗的。

案件侦办不断深入,民警发现,2013年11月7日,犯罪嫌疑人从青岛出境逃匿,首选地应是韩国。经进一步工作获知,金某某在逃匿韩国一个月前,已经将其妻子及两女儿安置在韩国。

崂山警方主要领导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经侦、外事精干民警深入展开调查。在市公安局的大力支持下,通过协调吉林警方,依法废止金某某护照,这样金某某就不能再外逃到别的国家,只能待在韩国。2014年1月29日,崂山警方加大了对金某某的追捕,决定对其上网追逃。

国际刑警组织发出红色通缉令

全国部署集中开展缉捕在逃境外经济犯罪嫌疑人的“猎狐2014”专项行动中,崂山警方成立追逃组,加强多方协调,多管齐下对金某某实施追捕。为尽快办结此案,为受害人挽回损失,办案民警多次前往胡某的临沂老家调查走访的同时,对金某某的家属、朋友展开了深入走访与规劝工作。争取金某某配合警方工作,早日投案。2014年9月30日,警方向崂山区人民检察院申请逮捕金某某。

2014年末,全国“猎狐2014”专项行动进入总攻,崂山警方也加大了对金某某的布控追捕。2014年11月14日,经崂山警方报请,由国际刑警组织向全球发布了缉捕金某某红色通报。在公安部、青岛市公安局以及韩国警方的大力支持下,金某某在韩国的行踪渐露端倪。12月初,崂山警方获取了金某某在韩国的两处藏匿地这一重要线索后,立即通报韩国警方,展开跨国布控追捕。

2014年12月16日晨,在两国警方联袂协作下,根据掌握的线索,在韩国警方配合下展开抓捕,金某某在韩国一藏匿地被当场抓获。16日晚,诈骗嫌疑人金某某被押解回青岛。

经审查,诈骗嫌疑人金某某对两起诈骗作案经过供认不讳。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城市信报/信网记者 杜少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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