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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男子3年办5张信用卡 透支近17万被判5年刑

2014-12-15 08:32:48
作者:郭冰
责任编辑:每皮

近日,崂山法院审理了一起信用卡诈骗案。一青岛男子王某分别于2011年和2013年分5次,在5家不同的银行,申请了5张信用卡。五张卡都先后被透支2万元到5万元不等的金额,经发卡行多次催收,该男子都拒绝还款,还多次变更联系方式和地址,玩“失联”。

据了解,2011年2月,被告人王某向兴业银行申领卡号为52×××08的信用卡1张,至2014年7月16日透支本金人民币41210.93元。经发卡银行多次催收,被告人王某超过三个月仍未归还,且变更联系方式及地址,未通知发卡银行。2011年11月,被告人王某向中国建设银行申领卡号为43×××57的信用卡1张,至2014年3月26日透支本金人民币34742.83元。经发卡银行多次催收,被告人王某超过三个月仍未归还,且变更联系方式及地址,未通知发卡银行。此后,王某还先后在交通银行、中国光大银行、中信银行三家银行申领了不同的透支额度的信用卡,并在透支后 ,采取变更联系方式和地址的方法逃避还款。三年间王某共办了5张信用卡,透支近17万元。公诉机关认为对被告人王某的行为应当以信用卡诈骗罪追究刑事责任,建议对其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法院审理认为,王某的行为构成信用卡诈骗罪,公诉机关指控成立 。最终,王某因犯信用卡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

通讯员 叶达 城市信报/信网记者 郭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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