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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型财险再现银保渠道 收益略高于同期定存

2015-01-16 09:26:00
来源:青岛早报
责任编辑:亚麦

日前,一则《投资型财险再现银保渠道》引起广泛关注。记者昨日调查发现,投资型财险实际上早已推出,多家银行也已悄然上线投资型财险,目前至少有5家财险公司推出相关产品,投保范围包括火灾、地震等造成的损失,收益率略高于同期定存。不过,与几年前银保产品的高调宣传销售相比,如今的投资型财险销售普遍低调,多由银行理财经理或网银渠道销售。

至少5家财险公司推出

据了解,投资型财产保险的设计原理是以同期银行存款利率为预定利率,以保险期限内的预定利息收入作为保费。这种产品的本质上是保险保障功能与银行储蓄功能的融合。保险公司对收入的保险储金进行资金运用,收益率大于预定利率的部分归保险公司所有。

一家财险公司青岛分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国内投资型财险近年来发展一波三折,2001年初,中国保监会批准华泰财产开办固定利率的居安理财家庭财产保险。2004年,打着“利率联动”的旗号,投资型财产险产品开始大量上市。2007年后由于投资型财产险的回报率上调引发偿付隐患,监管部门通过收紧审批的方式严控相关产品上市。2012年保监会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产保险公司投资型保险业务管理的通知》,再次加强投资型财险监管。2013年10月31日,中国保险的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了太平洋财险与天安保险的投资型财险产品费率及条款获批的公告,投资型财产险产品重新高调上市。

统计显示,目前开展投资型财险业务的保险公司有安邦财险、平安财险、太保财险、大地保险、天安财险等保险公司。

收益率略高于同期定存

在一家股份制银行“保险超市”列表中,记者发现一家财险公司发行的3款投资型财险产品,每份1万元,收益率较同期存款基准利率高出 0.75%-0.85%,保险责任包括家庭财产因出现的火灾、爆炸、地震等原因造成的损失。

其中一款投资型财险说明书内容显示,在保险期间内,该产品收益率随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存款基准利率同幅同向联动,且始终高出 0.75%-0.85%(年期不同,高出的收益率不同),满期时分段计算收益,产品满期年化收益率不低于合同生效时同期存款基准利率增加 0.75%-0.85%(年期不同,增加的收益率不同)。

若从投资的角度上来看,此类产品的吸引力有限。央行自2014年11月22日起下调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和存款基准利率,一年期存款基准利率下调0.25个百分点至2.75%,若上述产品在2015年到期,到期后的最高的收益率为3.6%,勉强跑赢定存。

“实际上,投资型财险收益是免税的,按目前我国的利息税规定,它的最终收益至少要比同期银行存款利率高出一部分。”一家财险公司青岛分公司负责销售的王经理说。而投资型财产险主要通过银行渠道销售,它投保比较简单、方便,客户可以持现金、存折、银行卡直接在柜台购买,目前也有一些银行将这类保险产品挪到网银、银行官网等渠道销售,更加方便客户购买。

他表示,但在投资门槛方面,与普通保障型产品的保费金额相比,投资型的家财险、意外险产品的每份投资门槛都更高,目前国内在售的投资型财险,其单份的投资金额都是1万元。 (记者 锡复春 实习生 王婧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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