胶州发展民营经济“攻略”
■设立1亿元规模的成长型企业扶持基金
■对新认定的国家级、青岛市级科技孵化器,分别奖励100万元、50万元
■建立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平台
本报讯 针对胶州民营经济 “规模不大、结构不优、层次不高、品牌不响”的问题,胶州市去年底出台了《加快全市民营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20条举措重点解决民营企业用工难、用地难、融资难、创新难、盈利难的“五难”问题,力求将有限的资源用在企业最急需的地方,达到对企业 “精准扶持”的效果。
今年1月,胶州市华强电缆有限公司刚刚拿到了1500万元的银行贷款。华强电缆有限公司今年急需一笔资金来购买生产设备,对企业进行技术改造和转型升级,但是公司2.4万平方米厂房的房屋所有权证正在办理,短时间内难以用以银行抵押。胶州市相关部门在了解到公司拥有土地证、施工规划许可证等合法证件后,依照 《加快全市民营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中相关细则,为其开辟绿色通道在7天内核发了房屋所有权证,并督促其依法补办相关手续,为公司解决了资金困难。
记者了解到,胶州创新方法加强对民企金融支持。在青岛市率先制定了银行业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发展与政府性资源配置联动运行办法。通过“信贷总量及增幅、融资成本、金融产品创新”等指标对银行进行综合评价,并根据评价调整财政专户资金在各银行金融机构的配额,以此来引导银行以优惠利率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同时在青岛各区市中第一个设立1亿元规模的成长型企业扶持基金,为企业提供“过桥”服务,缓解企业资金链困难的情况。
同时《意见》中提出,对发展前景好的百强企业、拟上市(挂牌)企业,可以开辟绿色通道,分批次、有序地协助企业依法补办房屋所有权证,引导企业利用非货币资产出资、开展二次抵押登记,盘活企业的现有资产,增强企业自身的融资能力。
针对胶州市民营企业规模不大、创新乏力的情况,胶州在青岛市的补贴政策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对民营企业的奖励补贴,2014年共发放各项奖励补贴798万元。新出台的《意见》规定,对符合条件的创业者,免收相关行政事业性收费,并给予5000元到1万元的创业补贴。对小微企业进入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和新增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给予10万元奖励。对当年净增产值超过1亿元、5亿元、10亿元的,给予5万元、10万元、20万元奖励。支持建立研发机构,对认定的国家、省、青岛的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30万元的资金支持。对新获批的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国家级创新企业给予100万元奖励。对认定的国内首台(套)技术装备项目给予100万元奖励。对新认定的国家级、青岛市级科技孵化器,分别奖励100万元、50万元。
建设服务平台完善服务保障。《意见》提出建立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平台,目前,平台已完成四大类14万余条数据录入,征集公示企业良好信息1141条,不良信用信息300余条,初步建立起市场信用约束机制。
针对胶州经济园区和工业企业存在的单位产出效益不高、评价体系不完善问题,《意见》提出将建立经济园区和工业企业综合效益评价体系,根据工业企业产值及增幅、用地、用工、能耗、环保、安全生产等指标,对企业进行综合效益评价核算,并在金融扶持、用电分配、用地保障方面对企业实施差别化措施。□青岛日报/青报网记者 岳柏宇 通讯员 刘方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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