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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推出食药“风险清单” 将小作坊纳入监管

2015-02-06 07:45:53
来源:青岛早报
责任编辑:亚麦

昨天,我市召开2015年全市食品药品工作大会,会上部署了今年全市食品药品监督重点工作以及具体工作措施,公布了今年将全面落实行业退出机制和质量保证金制度、升级“食安亮化”工程、推行“风险清单”管理等多项措施。其中在重点整治领域,今年将分季度开展对春节食品、五小场所、旅游季节食品、医疗机构用药和中药饮片的4项专项整治,每季度开展一项整治内容。

推行“风险清单”管理

“全面排查梳理高风险食品药品生产经营单位,列明重点单位、重点品种、重点环节,落实监管人员、职责、制度和措施,加大监督检查频次,确保年内不发生重大及以上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市食药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今年起将推行“风险清单”管理制度,制定抽检工作管理办法,全年安排食品抽检不少于6.5万批次,其中80%用于监督性抽检,重在发现违法线索。强化抽检后处理工作,及时汇总、发布跟踪处置情况。

今年我市还将落实行业退出机制和质量保证金制度,制定实施食品药品安全“黑名单”制度,分批及时公开“黑名单”,对有关食品药品违法犯罪责任人依法实行行业禁入。落实食用农产品不合格供货商退市制度,凡在批发市场抽检三次不合格、在商场超市抽检两次不合格的终生禁入,由三大批发市场扩展到中型以上批发市场、商超100%覆盖;建立退市信息共享机制,使不法业户一处违法、处处受制。落实质量保证金制度,全市大中型批发市场交纳覆盖率达到100%,农贸市场交纳覆盖率达到1/3以上。

将小作坊纳入监管

推进餐饮单位 “明厨亮灶”工程,年内再亮化1500家,基本实现全市中型以上餐馆、学校食堂、中央厨房、集体配送餐单位“明厨亮灶”工程全覆盖,把餐厨废弃物处理纳入公示范围。推广“明厨亮灶”工作经验,探索在食品生产、流通环节通过设置参观走廊、安装摄像头等方式实施亮化管理。

制定实施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监管工作意见,推行告知性备案,将小作坊纳入监管范围,监管覆盖率达到95%以上。实施质量公开承诺和产品抽检制度,纳入质量监管体系。大宗食用农产品供给地签订食品安全协议,凡是实施农产品产地准出管理地区,其农产品进入我市市场销售的,应同时具备产地证明和质量安全证明。

四季度开展四项整治

一季度进行“食安春节”集中整治。春节整治的重点场所为:节日热销食品的生产企业和小作坊;消费集中的商场、超市、批发市场、集贸市场、食品礼盒经营单位、灯会、庙会、早夜市、年货大集及农村各类大集;年夜饭、旅游团餐、高速路服务区和其他人员聚集场所供餐单位、农村集体聚餐单位等。

二季度进行 “五小”场所集中整治。整治期间,结合落实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标准,加强学校周边小作坊、小食杂店、小超市、小餐饮店、小食堂这五小场所的登记备案工作,提高监管覆盖率,消除安全隐患。

三季度进行旅游季节食品集中整治。海鲜制品、生鲜肉、熟肉制品、冷饮食品、烧烤食品、生食海产品、冷荤凉菜、盒饭、乳及乳制品、便餐售卖点等容易导致食物中毒的旅游季节高风险食品是重点整治品种。

第四季度将以全市医疗机构、诊所和中药饮片生产经营使用单位为重点整治场所。以中药材及中药饮片,医疗机构制剂及医疗器械高风险品种为重点整治品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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