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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性恋电击治疗才是全世界最大的丑闻!

2015-02-08 16:05:59
来源:信网综合
责任编辑:尺素

面对未知,我们常常还未来得及选择敬畏,就本能地排斥。        —— 编者按

2014年12月19日下午,夕阳的余晖照射进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大楼的时候,小振怀着激动的心走出来,手中拿着一审判决书和插有彩虹旗的正义女神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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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振,32岁,是一名同性恋者。出生于广东的一个城镇,镇上的人从未听说过同性恋。父亲是公司文员,母亲是家庭主妇,哥哥和姐姐都已结婚生子。小学六年级,性格内敛的小振暗恋上一个男生。大学期间,内心困苦的他曾试图在图书馆的心理学教科书上查询,却发现同性恋属于“性变态”。直到27岁,小振才艰难地完成对性倾向的自我认同,正式出柜。

小振与现男友于北京相识,两人交往两年,相处自由。好景不长,2014年春节后,迫于家人的压力,小振前往重庆心语中心“治疗”,心理咨询师姜开成对其进行了催眠和电击。仅仅是五百元的一次体验电击,当在庭审中回忆起时,小振的身体依然止不住地抖。3月,小振一纸诉状,将心语中心和百度告上了法院。后者在“同性恋矫正”的搜索页面置顶了心语中心的广告。

7月31日,该“同性恋矫正治疗”案在北京市海淀区法院开庭审理,庭审进行了4个小时,但未当庭宣判。12月19日,判决结果公布。判决书中明确表示同性恋不是精神疾病,不需要接受治疗,此外,心理咨询人员不得从事心理治疗,心语飘香的行为违反了《精神卫生法》。

在判决书中,被告心语飘香被判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在其经营的网站首页上,就其针对专业治疗同性恋的虚假宣传,以及超出咨询范围对原告进行治疗的行为公开赔礼道歉,致歉内容持续需48小时。此外,心语飘香需赔偿原告经济损失3500元。

这是中国首例同性恋电击治疗案,也是首次将“同性恋不是病”写进判决书。李银河在得知判决结果后表示,同性恋不是精神疾病,不需要治疗。电击这种治疗同性恋的方法“在全世界眼中就像丑闻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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