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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12所中职学校自主招生 可兼报普通高中

2015-04-13 18:40:44
来源:青岛日报/青报网
作者:刘淼
责任编辑:苏青

□青岛日报/青报网记者 刘淼

青岛日报/青报网讯 4月13日,市教育局公布了我市12所中等职业学校2015年自主招生工作方案。自主招生录取的市内三区初中毕业生可以兼报普通高中,被普通高中录取的考生,中职学校自主招生录取资格取消。

今年参与自主招生中职学校分别为青岛外事服务职业学校、青岛交通职业学校、青岛华夏职教中心、青岛经济职业学校、青岛旅游学校、青岛烹饪职业学校、青岛电子学校、青岛商务学校、青岛工贸职业学校、青岛艺术学校、青岛城市管理职业学校、青岛财经职业学校。

据悉,中职学校自主招生录取以学校自主招生测试成绩为准。参加自主招生的考生均应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仅作为初中毕业和兼报普通高中志愿录取的依据。

自主招生录取的市内三区初中毕业生可以兼报普通高中。被职业学校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业学校,即“3+4”本科、高等师范专科、五年制高职、中等职业学校和技工学校。

市内三区考生被职业学校自主招生录取的,如兼报普通高中志愿,须于5月16日上午8:00至5月21日下午5:00,登陆“青岛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管理平台”进行网上报名(网址:http://wsbm.qdedu.gov.cn)填报普通高中志愿。考生应到报考的一志愿普通高中确认报考信息。市内三区考生被职业学校自主招生录取的,如未兼报普通高中志愿,须于5月16日上午8:00至5月21日17:00,登陆“青岛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管理平台”进行网上报名,在普通高中批次报考“只毕业不升学”选项,此类考生不需要进行现场确认报考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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