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招生评价制度改革
一是完善中小学考试办法。小学考试成绩全部以等级形式呈现。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探索实行部分学科多次考试制度,考试结果以若干等级或合格、不合格方式呈现;将艺术和物理、化学、生物等科目的实验操作技能纳入考试内容。
二是健全综合素质评价制度。完善中小学综合素质评价的原则、内容和形式等,加强评价结果使用;以学生思想品德、身心健康、学业水平、艺术素养、社会实践、突出表现等为主要内容,建立健全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电子档案;建立规范的高中学生综合素质档案,客观记录学生成长过程中的突出表现,注重培养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三是完善高中招生录取方式。实行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与综合素质评价相结合的招生录取模式;逐步扩大高中招生自主权;高中录取实行自主招生、指标生分配、统一招生录取、特长录取、推荐录取等多元录取方式。
四是完善幼儿园招生管理制度。坚持适龄幼儿免试入园,幼儿园不得对入园幼儿进行任何形式的考试或测查,不得将婴幼儿参加早期教育指导作为入园前置条件;鼓励各区市扩大就近入园试点范围,加快满足适龄幼儿入园需求。
五是深化教育评价制度改革。建立健全以思想品德、身心健康、学业水平、艺术素养、社会实践等为主要内容的中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推进普通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实验。完善“底线管理+特色发展”的中小学办学评价体系,完善学生、家长评价学校、校长、教师和群众满意度调查制度。改革校长和教师评价制度。完善第三方评价机制。完善度教育督导制度。
聚焦现代学校制度建设
一是完善中小学校长职级制改革配套制度。完善副校长、中层干部聘任办法,加强校长后备队伍建设,建立校长后备人才库和动态管理制度,推动校长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全面深化区市校长职级制改革。
二是扩大学校办学自主权。进一步简政放权,推进政校分开、管办分离;完善学校校长负责制,落实校长在副校长提名、中层干部聘任、教职工聘任等方面的用人权;扩大学校在教师职称评聘、评先树优等方面的评价权等。
三是完善学校内部治理结构。形成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现代学校治理体系;加强对中小学履行学校章程情况的指导和监督;探索实行学校管理清单制度,推行学校管理信息公开;学校财务预决算以及教师考核、职务(职称)评聘、绩效工资分配、评先树优办法等重要事项,由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四是扎实推进依法治教工作。全面推行教育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建立学校重要工作事项和重要文件合法性审查机制,全面推行学校法律顾问制度;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五是加强中小学党建工作。学校党组织要发挥政治核心作用;选优配强中小学党组织书记;建立学校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制度,把党建带群团组织建设情况列入学校党建工作考核内容。
聚焦教师管理改革
一是推进学校教师管理改革。推进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深化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轮岗交流工作;完善教师补充和动态调整机制,稳步推进中小学教师聘用制改革;推行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教师招聘面试前置制度,探索建立适应教师职业特点的选用、考核机制。
二是创新教师培养培训制度。整合区市教师培训、教育教学研究、电化教育等资源,提升教师队伍素质;加强名师、名校长队伍建设,加强农村校长、教师培训;制定青岛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学分管理办法,完善教师继续教育学分管理制度;积极推进国家中小学班主任工作创新实验区工作,落实全市统一的中小学班主任津贴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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