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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店老总“上书”诉苦:做企业这么多年太憋屈

2015-05-19 13:25:35
来源:齐鲁晚报
责任编辑:亚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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桔子水晶酒店集团CEO吴海 (资料片)

5月14日,在桔子水晶酒店集团CEO吴海发出致李克强总理公开信的第54天,国务院办公厅信息公开办公室、中国政府网、公安部、税务总局、工商总局、卫计委等多个部委负责人在中南海召开研讨会,吴海受邀参加。

3月23日,吴海发出公开信《做企业这么多年,我太憋屈了》,坦陈了许多政府在实际工作中的“庸政、懒政、政策陈旧、不清晰、滥用”等问题,虽然犀利,但客观中肯,恰恰是当前痛下改革决心的政府所希望倾听的。

公开信几乎以风一样的速度在微信朋友圈、各大网站转载,吴海说,5月7日,负责国家行政审批改革的中编办体改司的几位司长一同探讨了如何简政放权,以及在审批权下放中避免庸政懒政及标准不统一的问题。今日,本报转载吴海公开信全文。

我是桔子水晶酒店集团的CEO吴海,没有根基的做企业的公民,也是北京东城区政协委员。今天,我想对李克强总理说句话,对企业好才能真的对人民好。一个政府如果对企业不好,实际上就是对人民不好。

拿我们企业举个例子,如果政府对我们不好,我就没法照顾好我的几千同事以及他们的父母、子女,换句话说加上员工家属就是对几万人民不好;如果政府对我们不好,我们企业的成本就会变相增加,我们就会把成本转嫁给客户,每年有上百万的人住我们酒店,他们和他们家里人可能上千万,他们家里的可支配收入就会减少,就是对上千万人民不好。

我觉得政府现在对企业不够好。

每到“三节”

酒店等行业都会哆嗦

我记得四五年前,那个城市的某经济型酒店的加盟商举报了某政府部门下属机构,从此之后这个品牌的酒店在那个城市就没法获得某种批文而没法开业,直到某个品牌集团老总到这个城市来赔罪才解决这个问题。

如果按地位排,政府管理人员是大太太的孩子,国企是偏房生的,私企则是婊子生的,虽然都是国家的亲骨肉,但大太太的孩子管着我们,偏房生的也怕大太太生的,但是他们敢找亲爹撑腰,而我们这群婊子生的只能被大哥打完左脸再主动地把右脸转过来让打。

我们不敢说,是因为我们还要活着,我们说了,可能让大太太的一个孩子感觉不爽,或者受了批评,或者进了牢房,大太太其他的孩子会整死我们。

您相信吗,就在前年抓腐败之时,在“三节”的时候,某城市所有下属机构几乎倾巢出动,只要属于他们管理的行业他们都会照顾检查到,并且主动按企业规模排名来做某种要求,当然,关系好的企业可以讨价还价,“特种税”也有减免的时候。

为什么那个城市几千家企业没人敢做声,因为他们都知道,一旦出声他们的企业就会遭到灭顶之灾。我记得四五年前,那个城市的某经济型酒店的加盟商举报了某政府部门下属机构,从此之后这个品牌的酒店在那个城市就没法获得某种批文而没法开业,直到某个品牌集团老总到这个城市来赔罪才解决这个问题。

对了,我们行业很怕“三节”:端午、中秋、春节,那是我们缴纳“特种税”的时段,在我说的那个城市的酒店等行业都会哆嗦。

按规定罚两千到五万

找人说情罚了三万

有一次我们一家酒店客房里的一盒薯片过期了几天,结果被客人举报查了,最后罚了我们三万,因为规定是“金额不足一万的,处以两千以上五万以下罚款”,刚开始要罚五万,后来找人说情罚了个中间值。

我是中财毕业的,做会计师事务所的同学多,有一次税法专家给一群会计师事务所的老板讲课,被一些问题问急了,他公开说:“税法本来就不是给企业定清楚的,是给税务局定的,说清楚了执行时我们怎么再来灵活解释?”

记得有一次我们一家酒店客房里的一盒薯片过期了几天(辩解一下,我们都是快过期时拿出来同事们分着吃了,可能漏了一间房),结果被客人举报查了,最后一盒过期几天的薯片罚了我们三万,因为规定是“金额不足一万的,处以两千以上五万以下罚款”,刚开始要罚五万,后来找人说情罚了个中间值。我想问的是,什么情况罚两千,什么时候罚五万?为什么不能够清楚地说十倍、二十倍产品销售额的金额罚?如果我们认识人管用的话,我一定只会被罚两千。

还有一条规定是“外商投资企业租用厂房等需要交纳土地使用费”,这是在改革开放初期引进外资给了各种优惠,国有、集体土地经常免费给他们用,后来开始征收土地使用费,而当房屋租赁都面向市场后,这条规定忘记取消,换句话说,内资和外资企业一样价格租的办公室,外资要交纳土地使用费,而内资不需要。

我就此咨询税务总局,他们的答复是几十年前国土资源部前身定的,税务局代收,后来转到地方财政还是那个部门,国土资源部也不管了,忘记改了。目前,只有几个城市取消了。

规定为中间机构

提供敛财机会

我们作为私营企业,不能指定自己习惯使用的工程队,最后由招投标公司操作,选定我们指定的工程队,为此多浪费几十天时间等待招投标,多花几十万。

建委要求投资金额30万以上或面积300平米以上的装修或建设需办理开工证(注意了,家里装修花30万可能要开工证吗?没有的可能违法哦!),为了保证工程建设安全,我觉得建委审查办开工证是合理的要求,可是,为了取得开工证必须有工程队伍招投标,而招投标需要招标公司来进行。

如果是国家的项目,通过招标公司来进行是合理的,因为可能有人在报价里做手脚贪污问题,而我们作为私营企业,我为什么不能指定自己习惯使用的工程队,只要建委认定我指定的工程队和设计图纸取得相应的资质认可就一样保证安全了。

说白了,建委怎么会去掉这个要求?要不然招投标公司没饭吃了!所以,我们最后都是由招投标公司操作,最后选定我们指定的工程队,我们多浪费几十天时间等待招投标,多花几十万罢了。

滥用执法权

企业被各种骚扰

全国各地派出所都可以敲开客人房门进行核查,关系处不好的派出所半夜到酒店挨个房门敲门,酒店要做生意,那怎么受得了,于是,寻租空间自然出来了。

为了保证治安,各级公安部门都有个特行管理部门,其中要求酒店客人必须持有效证件实名登记,访客也必须持证件实名登记。

我觉得酒店是有可能成为犯罪分子临时落脚地,严格要求是合理的,对国家安全绝对有好处,连原来不管的美国现在也这样做了。

但问题就出在没有严格规定如何保证每个客人、访客实名登记,于是,全国各地派出所(除浙江省之外,好像是因为当年查房老外不开门,踹开了老外的门造成外交事件)都可以敲开客人房门进行核查,首先,是不是需要正当理由来敲门、是否侵犯隐私我不讨论,但至少得规定什么情况下可以查吧?于是,关系处不好的派出所半夜到酒店挨个房门敲门,酒店要做生意,那怎么受得了,于是,寻租空间自然出来了。

另外,酒店员工没有派出所干警的慧眼,有时候两个客人住,一个客人没登记悄悄溜上去了,一旦被查,从几百元到几千元罚款随便定(为什么不是几倍房费罚款呢?),最厉害的就是说停业整顿!

对了,还有,什么叫有效证件?有的城市护照可以,有的城市必须身份证?不规定清楚,我们只能挨客人骂。

其实我认识公安部的朋友,有次专门讨教了这个问题,他们很吃惊,因为不允许这样敲门的。不管怎样,我们没办法,规定不清楚,我们只能摸着石头过河了,搞好和每一个相关部门的关系,战战兢兢地看着路过的每一个穿官衣的人。

每个部门都可以

用同一件事卡你一道

每个部门都规定什么样的建筑可以用于商业,而每个部门的规定又不一样,经常会造成许多企业在一些开发区开公司战战兢兢,不知道是否能取得相关批文。

我们这类设计师酒店经常把一些有特点的老旧建筑投巨资改造成酒店,老实说我们到今天不知道什么建筑可以做酒店、什么不可以做酒店。理论上只要符合建筑、消防安全,只要工商允许做企业的楼我们都可以做,可是,问题出在每个部门对什么楼可以做的解释不一样。

举个例子吧,酒店开业需要有如下部门的批文:工商、建委、消防、公安、卫生、税务等,但是,经常有每个部门之间互相不认对方的规定的情况。

比如说,国家一般会把一些城里的老旧厂房集中的地区改成高科技园区,按照一般合理的工作逻辑应该是这样的:

工商:工商部门按照规定认定是否可以登记注册。工商部门相关法规明确了什么不可以用于商业注册,所以,理论上除此之外的这些地方一般是可以做的,其中,由于历史原因没有房产证的老楼由开发区管委会出具证明,为了建设科技园区配套设施,同意将老旧厂房作为配套酒店改造。

建委:符合建筑设计安全,施工队伍符合资质要求,办开工证;

消防:审核消防图纸是否符合规定,检查是否按消防图纸施工,发放消防开业检证书;

公安:要求在取得消防证书的前提下,检查是否按要求安装了监控和住客登记系统,发放特行证;

卫生:按照图纸要求,进行相关环评等,发放环评证书;

税务:按照要求,办理税务登记手续。

而实际操作过程中是:每个部门都规定什么样的建筑可以用于商业,本来属于工商部门的事情变成了每个部门的事情,而每个部门的规定不一样,经常会造成许多企业在一些开发区里开公司战战兢兢,不知道是否他的行业能够取得一些相关部门的批文,这实际形成了每个部门可以就同一件事情用不同的尺度卡你一道。

有效的制衡系统

才能避免企业被蹂躏

为什么现在的政府更加关注民生,关注老百姓的声音?因为老百姓可以用各种形式表达出来,老百姓说了算。而企业不敢说,说了会被整死,没有有效的制衡系统。

为什么现在的政府更加关注民生,关注老百姓的声音?是因为老百姓满意的政府才是好政府,而满不满意老百姓可以用各种形式表达出来(包括上网和堵高速路),老百姓说了算。而对于企业,各级政府除了关心企业的税收贡献外,为什么可以不去真正地关注企业,甚至可以去蹂躏企业?最主要这是因为企业不敢说,说了会被整死,没有有效的制衡系统(Check and Balance),对此,我提出如下建议:

针对问题一:明确要求面对企业的政府机关、部门的服务意识,就算是监督、管理企业的部门在守法企业面前就是公仆。我希望对于不满意的管理部门企业可以投诉,对于基层管理人员可以像小区居民对社区警察一样进行打分,并且要建立保护机制,以确保企业不被报复,因为,企业不敢说的原因就是怕报复,在针对企业的管理法规不明确或者不合理的情况下,举报了相关部门的一个人,剩下的人可以用合法的手段整死你。

针对问题二:明确各种监管措施,尤其是处罚措施,明确规定如何罚款,让企业明确知道违法的代价而不去违法;对于所有的和企业相关的法规、规定进行一次自查,不合理的废除,不明确的明确,尤其是处罚部分。

针对问题三:对于可能涉及官商勾结的中介机构进行梳理分析,部分中介机构有其合理性,但是是否必须使用应该明确。

针对问题四:将一部分可以由各地方、各部门甚至基层单位制定的对企业进行监管的规定进行整理分析,如果这些监管属于全国范围,则尽量由中央相关部委制定比较详细的规定、法规而不是过去的粗线条,由各地方自己制定的细则需在中央部委制定的规定、法规之内,并报中央相关部委审批,尤其要确保没有被无限地解释或者权力扩大,因为地方有冲动将相关中央规定的解释制定得更死,以确保自己的安全。

针对问题五:明确各企业监管相关部门的职责,对于同一件事情必须有一个主导部门,不能对同一件事情各部门有不同的规定,造成各自揽权或者不同部门政策不一。

做企业十几年,太憋屈了!       (文章有部分删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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