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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商事制度改革成绩单:新增就业量全省第一

2015-06-13 09:12:21
来源:信网
责任编辑:尺素

商事制度改革落地 市场主体“井喷式”增长

根据国务院总体部署,自2014年3月1日起,青岛市正式启动商事制度改革。一年多来,全市各级各部门立足简政放权、转变职能,着眼放松准入管制、激发市场活力,把商事制度改革作为简政放权的“先手棋”,按照便捷高效、规范统一、宽进严管的原则,大力推进一系列改革举措,优化了营商环境,释放了改革红利,在全市迅速形成了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局面,有力推动了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改革的主要措施

在“降门槛”上下功夫,积极推进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

将注册资本实缴制改为认缴制,除现行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明确规定实行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和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外,不再将实收资本作为工商登记事项,不再限制公司设立时全体股东(发起人)的首次出资比例,不再限制公司全体股东(发起人)的货币出资金额占注册资本的比例,不再规定公司股东(发起人)缴足出资的期限;取消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3万元、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10万元、股份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500万元的限制。改革一年多来全市因放宽注册资本登记条件受益的企业达17.7万户,占新增市场主体的55.3%;其中,以低于原注册资本登记制度规定的最低注册资本额出资的企业16万户,占全市新增市场主体的46.9%;一年多来仅取消凭验资报告办理登记一项,就为新设企业节省资金2.7亿元。

在“去台阶”上下功夫,积极推进企业住所登记制度改革。

2014年6月16日在全省率先出台《青岛市企业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办法》,住所(经营场所)登记实行“五取消、五允许”:取消办理企业住所(经营场所)登记必须提供房产证明的限制,允许企业凭其他相关权属证明或租赁合同办理登记;取消企业住所(经营场所)必须是经营性用房的限制,允许企业提交所在小区业主委员会、居委会出具的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将住宅用房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证明材料后,以住宅用房办理登记;取消权属不明确的房屋不予办理工商登记的限制,允许企业提交由住所所在地的村委会、居委会或者所在地的镇、街道及其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后,以权属不明确的房屋办理登记;取消同一地址只能办一个营业执照的限制,允许企业“一址多照”;取消企业住所(经营场所)必须在同一地址的限制,允许企业“一照多址”。这些政策举措破解了长期困扰企业发展的房租贵、场所难寻等问题,减少了因经营场所问题导致的无照经营。全市共有2.4万户市场主体受益企业住所登记制度改革新政,实现了市场准入,占新登记市场主体总量的7.5%;全市共登记“一址多照”企业11965户,个体工商户22473户,节省房租约1亿元;登记“一照多址”企业1965户,节省企业成本300万元。

在“优服务”上下功夫,积极推进工商注册制度便利化改革。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2014年6月16日市政府下发《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鲁政发〔2014〕5号文件推进工商注册制度便利化的通知》,进一步精简和下放登记管辖权限,按照“属地管辖与分级管辖相结合”及“方便投资者”的原则,市级工商登记机关负责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在市级办理的特殊行业企业、实缴制企业的注册登记,注册资本1亿元以上企业可自主选择在市级登记机关或区(市)级登记机关注册登记;其他企业在区(市)级登记机关注册登记。积极探索“三证合一”、“一证一号”改革,在西海岸新区、高新区等设立综合受理窗口,实行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证照统一发放的便利化工作模式。简化网上登记手续,实施网上预约登记,并以“独任审核制”代替“一审一核制”。积极争取黄岛区、高新区获得外商投资企业登记管理权限,实现区级全程受理、审核,成为我省近三年获此授权唯一城市。至此,我市已有8个行政区域取得外资登记授权,数量居全国同类城市前列。上述措施的推行,使工商登记注册时限由15个工作日缩短为3个工作日,缩短了80%;企业往返注册窗口次数由4次减少为2次,减少了50%;一年为企业节省成本超过千万元。

在“解束缚”上下功夫,积极推进工商前置审批制度改革。

出台《青岛市行政审批事项目录管理办法》,对行政审批事项实行目录管理、动态管理。梳理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于2014年9月30日出台了《青岛市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目录》。取消卫生许可、娱乐许可证等344项前置行政审批,取消比例达到90.3%。对未列入《目录》的事项,一律不作为我市工商登记的前置事项,申请人可直接办理工商登记手续,从事不须审批的生产经营活动。一年多来,全市共有23.7万户市场主体涌入这些新开放的行业,占该行业原有市场主体总量的36.2%;仅取消消防、环保两项审批就有10.6万户市场主体实现无照变有照,占全市新增市场主体的33.1%,进一步提升了这些行业的市场竞争活力。

在“强监管”上下功夫,积极推进市场主体监管模式改革。

在实行市场主体“宽进”的同时,以建立市场主体新型监管模式为目标,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的“严管”,努力实现“双轮驱动”。出台《青岛市行政审批事项批后监督检查管理办法》,在取消、下放相关审批事项和“先照后证”基础上,进一步强化审批部门监管责任。认真落实《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建立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体系,将市场主体的登记备案信息、年度报告信息、行政许可信息和行政处罚信息等信用信息,通过“全国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平台(青岛)”向全社会公示,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查询,促进了社会监督。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工商总局《企业公示信息抽查暂行办法》、《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等配套规章,建立企业信息抽查制度和经营异常名录制度、严重企业违法名单制度。截止目前,已有40.3万户市场主体公示了2013年度年报,54.1万户市场主体公示了2014年度年度报告,公示率均达到了70%以上,居全省前列。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访问量将近2400万人次。

改革的主要成效

促进了市场主体蓬勃发展。

由于商事制度改革一系列措施的落地,全市市场主体出现“井喷式”增长。到今年5月底,全市市场主体总量同比增长27.51%,增长率均居全省首位。

促进了经济规模扩量提升。

从2014年3月到今年5月底,新增市场主体注册资本(金)3908.1亿元,同比增长46.71%;其中,企业新增3712.8亿元,同比增长47.75%;个体工商户新增195.3亿元,同比增长29.40%。全市实有市场主体注册资本(金)15369.2亿元,同比增长33.10%。全市登记大企业数大幅增加,共新设注册资本1亿以上企业544个,同比增长22.52%。

促进了民间投资活力迸发。

出台《关于加快民营经济发展的意见》,借力商事制度改革推出28项措施,推动全市民营经济加快发展、转型升级。从去年3月到今年5月底,全市新增民营经济户数和注册资本(金)分别达53.5万户和2413.5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93.54%、61.52%,分别占全市新增市场主体的99.57%、61.76%。实有民营市场主体(包括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户数和注册资本(金)分别达79.7万户和7847.8亿元,同比分别增长28.48%、41.49%,分别占全市市场主体的96.5%、51.1%,民营经济成为我市经济发展的生力军。

促进了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从2014年3月到今年5月底,新增第一产业市场主体2.9万户,同比减少19.61%,占全市新增市场主体的5.5%,同比下降20.5个百分点;第二产业市场主体新增2.4万户,同比增长40.44%,占全市新增市场主体的4.5%,同比下降2.9个百分点;第三产业新增48.4万户,同比增长269.84%,占全市新增市场主体的90.0%,同比提高21个百分点,产业结构调整在“一产调优、二产调强、三产调大”的思路中稳步推进。高新技术产业、新兴行业、新型商务主体不断涌现,从事信息技术、电子商务、咨询策划、现代物流等现代服务业的市场主体增长尤为明显,有力促进了全市“一谷两区”及“蓝高新”领域产业布局优化调整。

促进了就业和收入分配。

商事制度改革通过为商事主体准入“减负”、为创业者“松绑”,创造了大量就业机会。在经济下行压力较大的形势下,从去年3月到今年5月底,全市新增市场主体吸纳就业84万人次,同比增长294.02%,新增就业量居全省首位;全市第一、第二、第三产业分别吸纳就业4.5万人次、5.3万人次和62.9万人次,其中第二、三产业吸纳就业同比分别增长39.47%和202.40%。

促进了监管模式和监管方式的转变。

监管方式从注重事前行政审批向事中事后监管转变,从管制型、粗放型监管向服务型、精确型监管转变,从政府包揽向社会共治转变,经营者“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监管格局初步形成。逐步建立起以信用监管、随机抽查、重点检查为主要形式的新型监督检查制度,有效解决了政府干预过多、责任不清和监管不到位的问题。

一年多来,我市商事制度改革推动有力、成效明显,许多工作走在了全省乃至全国的前列。这得益于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得益于各区(市)、各部门的大力支持和协调推进。同时,我市商事制度改革中遇到的问题和存在的不足也不容忽视,主要体现在:受改革举措促进作用边际效应递减、小微企业起步阶段生存发展困难、创业热情更加趋于理性等多种因素的叠加影响,市场主体增速出现明显放缓的态势;一些改革政策措施落实还不到位,登记便利化程度仍有提升空间,特别是与南方先进城市相比,创新驱动不足,探索脚步不快;“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负责”的监管原则没有得到切实落实,部分法律行政法规未及时修订,“一管到底”的后续监管体系亟需完善等等。这些问题都需要引起我们高度的重视,采取具有针对性地举措,在今后工作中切实加以改进。

下一步,全市商事制度改革将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以全市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观摩会议和此次会议的召开为契机,积极总结成功经验,坚持问题导向,加大落实力度,努力向纵深推进。一是统筹推进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坚决落实好《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各项政策措施。二是持续推进登记注册制度便利化,在企业名称核准、经营范围登记、简化注销流程等方面先行先试、大胆创新。三是大力推进市场准入管理模式创新,深入落实“先照后证”改革,积极探索市场准入 负面清单管理模式。四是努力推进政府公共服务效能最大化,加快推进工商注册全程电子化,协调推进“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真正体现商事制度改革成果,释放改革红利,进一步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服务我市“创新之城、创业之都、创客之岛”建设,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持续动力。通讯员 李晓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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