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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划定红岛经济区生态红线 12%面积不能动

2015-08-13 10:53:23
责任编辑:亚麦

红岛生态红线划定,至少12% 的面积不能动!记者从市环保局高新区分局获悉,8月1日,《青岛红岛经济区生态建设指标体系(试行)(2015~2020)》印发实施,指标体系包含 10类118项建设指标,对区域开发强度 、生态红线划定范围、生态环境质量等内容做出明确的目标控制范围,今后新建 、扩建和改建的工程项目,将依照该指标体系进行规划、设计、建设和管理。

A 红线占辖区面积比例不小于12%

红岛经济区的生态环境极为敏感、脆弱,通过数年的努力,生态环境得到明显改善,但目前红岛近岸海域水质中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总氮、铅都呈现一定程度的超标,局部海域还不能满足功能区划要求,地下水监测部分点位总硬度超标,浮游植物多样性指数有所下降,区域内浮游动物和底栖动物种类相比历史监测结果有所减少。湿地面积相比历史状况持续减少,湿地系统功能退化,湿地自净能力、净化环境、调节水分和作为动植物栖息地等功能的发挥已受到影响,生态环境保护的任务依然艰巨。

据市环保局高新区分局的有关人员介绍,红岛经济区生态环境指标设计主要从生态安全、人居环境2类目标和保障生态环境健康、持续改善环境质量、严格控制污染排放3项任务,设定了15项约束性生态环境指标,对2020年必须达到环境生态指标目标值分别做出硬性规定,设定了硬杠杠。

为保证红岛经济区生态环境质量,同时满足区域经济发展需要,其中,规定区域开发强度控制目标为小于50%,生态红线占辖区面积比例红岛不小于12%,河套、高新区不小于10% ,生物多样性指数控制在0.35~0.65之间、建成区绿化覆盖率不低于40%;单位国土面积主要污染物排放强度规定化学需要量小于0.6,二氧化硫小于1.2,氨氮小于0.04,二氧化氮小于10(t/km2)。同时,对区域空气、水、噪声环境质量达标率、危险废物处置率、城镇污水集中处理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工业共同防务综合利用以及清洁能源使用均设定了约束指标,为扎牢生态安全篱笆,构建人居环境亮起了红灯警示。

B 居住区500米以内可达绿地

记者了解到,红岛经济区生态指标的另一项内容是细化明确了生态工程建设指标,涵盖信息和通信技术、城市规划、景观和环境、水、垃圾、能源、交通运输、绿色建筑等8类103项指标,为编制红岛经济区城市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各类专项规划以及“十三五”时期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纲要,实施生态建设工程做出规定指标限值,发出黄色预警。

据有关人员介绍,生态工程指标规定细致明确,包含固定宽带和移动宽带接入能力指标、数字化服务和电子商务指标、城市布局、市政管网普及与信息化管理率、碳排放强度、居住区500米以内可达片区绿地公园、道路绿化、水设计管理、雨污分流、垃圾处理与回收、能源生产与消耗、公共交通和无障碍出行、绿色建筑比例、室内环境保障、办公、住宅空气换气率等生态工程的具体目标值共160余个。

其中,大家平时比较关注的数字化服务和电子商务指标设定为使用人数成人比例不低于80%,公共配套设施可达指标为:停车场不大于200米,幼儿园不大于300米,小学、商业、基层社区中心、基层社区公园不大于500米,中学不大于1000米,400米半径范围内公交车站可达性不小于90% ,绿色建筑比例1星级占100%,2星级不小于25%,三星级不小于10%,各类生态工程指标为建设绿色、生态、和谐的工业新区设定了建设目标指标要求。

C 这个月开始新指标落地实施

红岛经济区管委印发通知要求,自今年8月1日起,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工程项目,将严格按照指标体系进行规划、设计、建设和管理,充分体现资源节约、环境保护的要求,以绿色、生态、低碳理念指导城区建设,着力打造生态新城。

结合现有项目,为主动协调推进试点工程,要求:一是加强国土空间管控,划定生态红线。对红岛经济区实施严格的空间管控,严格控制红岛经济区城市开发建设活动;将生态功能重要区、生态敏感区划定为生态红线;严格保护湿地、滩涂、绿地等重要生态用地,禁止在重要湿地、滩涂等生态用地范围内从事经济开发与城镇建设活动;二是重视生物多样性保护,建立湿地公园。加强红岛经济区生物物种保护力度,定期开展物种调查,明确区域应重点保护的生物物种;加强区域重要湿地生态系统和海岸滩涂地保护,建立湿地公园,保护重要珍稀物种栖息地;提高公众参与生物物种保护的意识;三是控制污染物排放,提高区域环境质量。四是实行严格的污染物排放控制。通讯员 孙俊杰 孙靖

城市信报/信网记者 宫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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