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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岁以下童星禁止代言?Kimi王诗龄或受限

2015-04-28 08:36:13
责任编辑:千竹

在近日提请审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修订草案)》中,“不得利用10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作为广告代言人”的法条受到了关注。一旦此项法案通过,包括王诗龄、Kimi、天天在内的众多当红童星必将受到影响。

现在的荧屏上,走红的童星大多未满10岁。以《爸爸去哪儿》捧红的一众童星为例,第一季中年龄最大的郭涛之子石头生于2007年,今年8岁;而年龄最小的Kimi和王诗龄都生于2009年,还不满6岁;第二季中年龄最大的黄磊之女多多生于2006年,也未满10岁,而年龄最小的曹格之女Grace,则生于2010年,还不到5岁。也就是说,现在活跃的大多数童星,都未能达到“修订草案”中所规定的代言年龄限制。

而另一方面,这些小童星却是广告商的宠儿。王岳伦李湘夫妇与王诗龄代言了牛奶、洗手液等产品。有消息称,王诗龄一人的代言费就达到300万元一年,李湘全家的代言费则高达15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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