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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一市民衣服被干洗店染脏 怎么要求赔偿

2015-03-10 09:34:55
来源:信网
作者:郭冰
责任编辑:每皮

近日,市民鲁女士到市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宁夏路所投诉自己遇到的烦心事儿。原来,年后,鲁女士把自己春节期间穿过的1件价值1200元的羊毛大衣送到干洗店干洗,取衣服时,鲁女士发现自己原本米色的大衣在领口却染上了一大块黑颜色,非常显眼。

接到投诉后,市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执法人员立即召集双方进行调查,发现鲁女士所诉属实。“鲁女士将衣服交给干洗店时,干洗店收费40元。”据一位执法人员介绍,调解时,干洗店解释称,不是衣服染了色,只是沾上了黑毛,拍打一下就能去掉。但是在现场,无论怎么拍打,衣服上的黑色污渍都无法解决。“年前刚买的衣服,洗成这样,你们还用种种理由进行搪塞?很明显你们要负主要责任。”面对执法人员干洗店不得不承认,由于自身疏忽将鲁女士的米色大衣渗染了黑色。但是赔偿问题又成为双方争执的又一焦点,鲁女士要求按价全额赔付,干洗店则以鲁女士无法出具购物票据为由,不同意按价赔偿。在执法人员调解下,依照《山东省洗染行业服务纠纷调解办法》规定,干洗店补偿鲁女士人民币400元,双方握手言和。

在此,执法人员提醒市民,对于高档、名牌衣物送洗最好选择保值精洗,同时保存好购买票据,遇到纠纷时才能得到有效的赔偿;送洗及取衣交件时,双方应当场查验清楚,对存在的瑕疵,进行注明,以免出现纠纷推诿扯皮。

青岛市工商局12315投诉举报指挥中心提示,根据《山东省洗染行业消费争议处理办法》第九条规定:“衣物洗涤后未能达到洗涤标准的,经营者应给予免费返工。返工一次仍未达到质量要求的,经营者应退还洗涤费给消费者,洗涤前已声明不能去除或只能尽量去除的污渍除外。局部污渍单独处理容易造成色差的或因腐蚀性污渍处理后易造成衣物损坏的,经营者应重点声明,经消费者同意签字后方可再处理。”根据第十条规定:“确属经营者在服务过程中造成的衣物损坏和丢失,经营者应主动与消费者联系,按以下内容协商处理:洗涤后衣物出现洗涤质量问题,经修补仍有穿用价值的,经营者应按该衣物洗涤费的1~6倍金额赔偿;不能修复或丢失的,经营者应按该衣物洗涤费的10~20倍金额赔偿,但不得超过衣物的实际价值(衣物的实际价值:衣物穿用一年内折旧20%;穿用两年内折旧40%;穿用三年内折旧60%,逐年递增。但最多折旧率不得超过75%,年限以购物发票的日期为准)。”通讯员 姜峰 王玉城市信报/信网记者 郭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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