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信网手机版移动继续看新闻

20岁女子因嫖客少给300元嫖资 报警哭称被强奸

2016-04-05 11:21:31
来源:中国青年网
责任编辑:帛幼

“我被网友强奸了……”凌晨3点多,电话中的女子哭哭啼啼。民警火速赶往现场将两人带回派出所调查。原来,两人在社交软件上谈好“交易”,完事后男子钱不够,少付300元嫖资,女子一气之下报警谎称被强奸。

近日凌晨,市110指挥中心接到报警,“我被网友强奸了,你们快来啊,他人还在现场……”电话中,女子又哭又闹,情绪激动。思明分局嘉莲派出所民警接警后,赶往某快捷酒店将报警人刘某和嫌疑男子王某带回派出所。刘某一直哭哭闹闹,不配合警方调查。而王某在一边低着脑袋,嘴里不停地喊冤。见刘某情绪难以平复,民警只好先找王某了解情况。面对询问,王某头埋得很低,半天不说一句话。过了好久,他才交代:“我们是在社交软件上约好的,谈好800元一晚,完事后我才发现身上只有500元。”但刘某不仅一口咬定该事就是强奸,还投诉民警不作为,对她的陈述置之不理。

直到民警调阅手机上二人关于“交易”的聊天记录,刘某才一下泄了气,“他说之后再转给我300元,我才不相信他。”当民警告诉刘某她的行为不仅存在卖淫嫖娼的违法嫌疑,还涉及虚假报警,20岁的刘某瞪大眼睛,“我只是想威胁他给钱,谁知道会闹得这么大。”因刘某和王某二人涉嫌卖淫嫖娼,警方将该案件受理为行政案件查处,并对违法行为人刘某和王某处以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

[编辑:帛幼]
精彩美图 更多 >>

分享

青岛话题 更多 >>

深度报道 更多 >>

大家爱看

信网手机版

信网小程序

青岛网上辟谣平台

AI调解员

Copyright © 2016 信网. All Rights Reserved 鲁ICP备1402814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