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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商“借钱”给空姐情人 起诉后调解追回480万

2016-05-10 17:17:51
来源:北晚新视觉
责任编辑:刘雯
空姐小三

故事 头等舱里的艳遇

方宏宇,48岁,南方人,成熟稳重、事业有成,在南方的一座二线城市拥有多家自己的房地产公司及投资公司,身价不菲。因为公司业务关系,方宏宇经常飞来北京出差。

王晓璐,24岁,出生于美丽的哈尔滨。身高1米72的她有着俄罗斯血统,是当年大学外语系的“系花”。大学毕业后,王晓璐如愿地考入一家航空公司,圆了她多年的“空姐梦”。

2014年春天,方宏宇在飞往北京航班的头等舱上偶遇了王晓璐,两人一见如故,相见恨晚,当飞机在首都机场降落时,王晓璐主动地将自己的手机号和微信号告诉了方宏宇,让方宏宇有空时和她联系。

一掷千金为红颜

突然来临的“艳遇”,让方宏宇招架不住。分开后没多久,方宏宇主动加了王晓璐的微信。两人开始通过微信、电话传情,不久后确定了情人关系。之后,方宏宇多次专门飞来北京和王晓璐约会,王晓璐每次也都会提前为他预订好在首都机场附近的星级酒店。

有几次,王晓璐在随航班飞往巴黎、西雅图等地时,给方宏宇打来电话,说她信用卡到期了要还款,或是想在国外免税店购物带的钱又不够等,让方宏宇“借钱”给她。面对情人甜蜜的请求,方宏宇毫不犹豫。多次给王晓璐个人账户汇款5万元到10万元不等,前后一个多月的时间内共汇款55万元。

在他们认识二个多月后,方宏宇接到王晓璐给他打来电话,这一次王晓璐不是借钱买东西,而是告诉方宏宇她要在北京的空港别墅区购买一套房子,并通过微信把购房合同发给了方宏宇,想和方宏宇借500万元。

方宏宇虽然财力雄厚,但500万毕竟也是一笔不小的数目。虽然王晓璐嘴上所说是“借”,但方宏宇明白她根本没有偿还能力,也可能她压根就没有想过要还。

方宏宇心底犯嘀咕了,但又经不住王晓璐的柔情似水,他害怕失去王晓璐。见王晓璐对他死心塌地,方宏宇开始幻想着两人住在一起的生活。最后,方宏宇还是爽快地转给王晓璐500万元。

躲你我就拉黑你

方宏宇给王晓璐汇出500万元后没多久,他发现王晓璐并没有将这笔钱用来买房。方宏宇感觉自己被骗了。他让王晓璐给他写一张借条,但对方以各种理由来拖延,最后直接拒绝。渐渐地,方宏宇每次打电话给王晓璐都无法接通,发给王晓璐的微信也得不到回复。

方宏宇慌了,看来自己的手机号被王晓璐拉进了“黑名单”。他试着用酒店座机打给王晓璐,对方接了电话发现是方宏宇,就立即挂断电话。当方宏宇再次发微信想问个究竟时,发现自己已经被王晓璐从微信好友中“拉黑”。

方宏宇突然明白,自己是被王晓璐耍了,他要不惜一切代价追回自己的损失。除了走法律诉讼,他别无他法。

应对 聘请律师追“借款”

为了追回“借款”,方宏宇找到北京律师孙中伟。孙律师在了解来龙去脉后,给王晓璐发了书面《律师函》,并多次和王晓璐电话沟通,希望她及时偿还500万元,如果偿还有困难,可以出具借条后分期偿还。但王晓璐却坚持认为这是赠与,不是借款,这是他们在恋爱过程中方宏宇自愿赠送给她的。

虽然方宏宇向孙律师提供了共555万元的汇款转账凭证,但王晓璐如果以赠与来抗辩,而他们之间又有着特殊的感情关系,方宏宇一方要向法院证明这是借贷关系还是有一定难度,如果以借款纠纷向法院起诉会有一定的败诉风险。

简单的沟通后,方宏宇听取了孙律师的意见,决定以他妻子李丽丽作为原告,起诉确认王晓璐所抗辩的她和方宏宇之间的555万赠与关系无效,请求判令王晓璐返还接受赠与的555万元。

“因为我国《婚姻法》规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未经双方协商同意,夫妻一方不得私自将夫妻共有财产赠与他人,另一方有权主张赠与无效。”孙律师解释道。

调解返还480万

随后,孙律师作为李丽丽的代理人,向王晓璐提起诉讼。最终,朝阳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法院支持了李丽丽的全部诉讼请求,判令王晓璐返还全部555万元。

王晓璐自然不服一审判决,向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主张方宏宇分多次给她的55万元属于情人之间的小额赠与,她也用那些钱从国外给方宏宇买回了些礼物。后面赠与的500万元虽属夫妻共同财产,但方宏宇有权处置一半金额,也就是说她只需要返还李丽丽的250万元。

在二审法庭上,合议庭法官组织双方进行调解。考虑到王晓璐拿到500万元后被新任男友用于炒股亏损,其经济确有一定困难,并考虑到判决执行的难度和风险,在法院的劝说下,最后方宏宇夫妻表示愿意作出让步,只要王晓璐返还480万元。在法院调解书作出一个月后,王晓璐已经按照法院调解书的要求支付了第一期款400万元。

至此,这场婚外情“闹剧”终于划上了一个圆满的句号。方宏宇悔不当初,表示将尽力弥补妻子,挽救自己的家庭。

[编辑:刘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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