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经备受社会关注的鄂尔多斯市杭锦旗女记者红梅遭家暴惨死案今天宣判,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对被告人金柱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曾经备受社会关注的鄂尔多斯市杭锦旗女记者红梅遭家暴惨死案今天宣判,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对被告人金柱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法院经审理查明,身为公务员的被告人金柱与被害人红梅系夫妻,被告人金柱曾经多次酒后对被害人红梅有过家庭暴力行为。2016年4月5日下午下班后,被告人金柱因被害人红梅出去应酬而对其产生不满。当晚21时许开始,被告人金柱自己在家饮酒,期间多次给被害人红梅打电话,但被害人红梅的手机处于关机状态。至23时30分许,被告人金柱见被害人红梅仍未回家,便驾车出去找,驾驶至小区花池附近时看到被害人红梅从出租车上下来,出租车走后被告人金柱下车打了红梅几个耳光,致被害人红梅倒地后又踢了被害人红梅。之后被告人金柱将被害人红梅拉到自己车后座,自己坐在驾驶座上揪住被害人红梅的头发,将被害人红梅头部往车后门玻璃上撞击。被告人金柱在车内对被害人红梅实施完殴打后,二人回到家中,又因被害人红梅出去应酬的事情发生了争吵。(记者 辰光 蒋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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