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妻子生病夫不管法律援助来解难
“感谢许昌市法律援助中心和寇律师,谢谢你们帮我解决了医疗费。”4月6日上午,许昌市建安区的张某对帮她成功维权的法律援助律师寇培英说。
原来,张某是许昌市建安区某村村民,上个世纪90年代初,在他人的介绍下,她和邻村的杜某登记结婚。由于两人相识不久就仓促结婚,婚后双方的性格等差异逐渐显现出来,经常因为鸡毛蒜皮的琐事相互辱骂,甚至厮打,张某还因长期闷闷不乐患上了精神疾病。
2015年的一天,张某和杜某又因家庭琐事发生矛盾。愤怒之下,杜某将张某的衣物等个人物品扔出家门,并声称不让她再进家门。为此,张某生了一场大病,在医院住了三个月。其间,杜某既不到医院看望张某,也不给张某出钱治疗,于是,张某在亲朋的帮助下把杜某诉至法院。看到被起诉,杜某答应给张某支付医药费,但当张某因此而撤诉后,杜某又故意推诿不肯给钱。
无奈之下,张某再次将杜某诉至法院,要求其尽到作为丈夫的扶养义务,支付给张某医疗费1.2万余元和生活费每月300元。考虑到张某患有精神疾病,再加上生活拮据,许昌市法律援助中心指派律师寇培英作为代理人为其辩护。
在法庭上,杜某百般狡辩,称原告张某婚前就有精神疾病,并说自己没有不让张某进家门,张某所说的医疗费金额与事实不符等。在寇培英的帮助下,张某一方当庭出示了收集的证据。面对证据,杜某不得不低头认错。
最终,法院判决被告杜某支付原告张某医疗费、住院伙食费等共计5900余元,并每月支付给原告张某生活费300元。(记者荆锐通讯员赵贝祁继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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