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妻子怀疑丈夫出轨 怒起持刀捅伤丈夫
夫妻本应相互信任、理解、支持,共同经营婚姻,感受生活的点滴,面对困难一起克服、解决,这样才能创造幸福的生活,实现执子之手、与子偕老的美好承诺。
但幸福的婚姻都是一样的,不幸的婚姻各有各的不幸。近日,南宁市江南区人民法院就审结了一起因妻子怀疑丈夫出轨而引发的故意伤人案件。已步入中年的王某与蒋某是夫妻,二人育有一子,不幸的是,其儿子患有抑郁症。从2015年8月起,丈夫王某提出要与蒋某离婚,让蒋某带着儿子生活,蒋某怀疑王某与一女子小丽有私情,因为这些事情,蒋某经常与王某发生争吵。2016年10月22日13时许,蒋某又一次因离婚问题与王某发生争吵,之后,王某离家外出。蒋某认为王某去找小丽了。于是,蒋某将一把水果刀放进挎包并出门寻找王某。14时许,当蒋某途经南宁市江南区亭洪路南二里路段时,王某驾驶电动车从蒋某身后赶上来,并停在蒋某身边,蒋某见状即拿出挎包内的水果刀向王某的左后腰处连捅两刀,致其右肾贯通伤,并行右肾切除术。经鉴定,王某的损伤程度为重伤二级。王某下车后即从后面抱住蒋某,抓住蒋某的前臂与蒋某争夺水果刀,在此过程中,王某与蒋某挣扎着进了周某的出租房。之后,王某将蒋某的水果刀抢走。蒋某见王某身上流血,心生悔意,遂让周某拿毛巾给其帮王某止血。同时,蒋某让周某报警、打120急救电话,并留在现场等候民警处理。在救护人员和民警到现场后,蒋某坚持随救护人员、民警送王某到医院救治。虽然王某被蒋某砍成重伤,但基于多年的夫妻情分并考虑到儿子的精神状况,王某最终还是谅解了蒋某。
江南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庭上,蒋某泣不成声,一直念叨自己做错了,希望法院能对其从轻处理。法院经审理认为,蒋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重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蒋某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是自首,依法予以减轻处罚。蒋某持刀伤害他人,酌情予以从重处罚。鉴于蒋某在案发后积极抢救被害人,并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故对其从轻处罚。最后,法院对这起案件作出判决,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蒋某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并对作案工具水果刀予以没收。
疑心容易产生信任危机、情感危机,加上生活压力、家庭琐碎,一旦处理不当就会葬送婚姻,甚至毁掉自己。蒋某在产生疑心后不是选择采取正当途径解决问题,而是选择持刀相向,手起刀落的那一刻,不仅让夫妻情分被斩断,也让自己面临牢狱之灾,得不偿失。目前,该案还处于上诉期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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