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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吵架妻子跳车 丈夫刹车不及碾过致其身亡

2017-05-12 11:17:02
来源:法邦网
责任编辑:夜楼

原标题:夫妻高速上吵架妻子跳车惨死 冲动的惩罚生命的代价

夫妻高速上吵架妻子跳车惨死

据了解,女死者与司机是一对夫妻,事发时,疑两人因小事发生争吵后,妻子突然从车上跳下,引发事故。事发后,广深高速公路交警介入调查处理。据一位目击者提供的现场照片显示,广深高速新塘收费站南出匝道一辆小货车停在路上,一名男子将一名女子紧抱在胸前,痛哭不已。在他们的身边,还散落有一只鞋。有路政人员在疏导交通,有交警在现场展开调查据该目击者介绍称,事故发生晚上10时15分许,当事故小货车行驶至事发路段时,一名女子突然从小货车跳下,而小货车的司机刹车不急,致小车将这名跳下的女子身上碾过。接到报警后,广深高速的路政人员立即赶往了事发现场,对过往车辆进行疏导。随后,一辆120急救车也来到了事发现场,急救人员现场确认,该女子因伤到头部,已经死亡。之后,高速公路公交也来到了事发现场,展开调查。

任性冲动的行为付出了生命的代价

据现场办案民警了解,被撞死的女子与涉事小货车司机为夫妻关系。事故发生前,夫妻俩因小事引发争吵,死者从小车上跳下,引发事故。

从正在行驶的机动车上突然跳车的危险性不言而喻,更何况是在高速公路上,就因为在车上与丈夫吵架女子就选择了从正在高速行驶的车上纵身跳下,结果丈夫避让不及,将妻子碾死在自己车轮底下,虽然事后120急救车也来到了事发现场,但经急救人员现场确认,该女子因伤到头部,已经死亡,眼看着妻子惨死在自己车轮底下,放在哪一个丈夫身上都是不能接受的事情吧,该女子因为自己的一时冲动付出了生命的代价。

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八条的规定,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发生故障时,应当依照本法第五十二条的有关规定办理;但是,警告标志应当设置在故障车来车方向一百五十米以外,车上人员应当迅速转移到右侧路肩上或者应急车道内,并且迅速报警。

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发生故障或者交通事故,无法正常行驶的,应当由救援车、清障车拖曳、牵引。

第六十九条规定,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在高速公路上拦截检查行驶的车辆,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依法执行紧急公务除外。

因此请您在驾车及乘车时系好安全带,不要任性冲动恣意妄为,既是对自己生命安全的负责,也是对他人行车安全的负责。

[编辑:夜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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