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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与已婚男产子后被拉黑 男方拒绝支付抚养费

2017-07-20 15:29:56
来源:大洋网
责任编辑:三人目

原标题:“小三”与已婚男产子后被拉黑 男方拒绝支付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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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市民易女士向《民生007》报料,7年前,她曾与一名已婚男子相爱,并生下了一个孩子。如今孩子在读小学一年级,该男子却以资金紧缺为理由,拒绝继续支付孩子的抚养费,究竟是怎么回事呢?

目前易女士与孩子居住在一间三十多平米的小房子里,并以自己打工的工资为唯一的收入来源,独力抚养孩子,日子过得十分艰难。 易女士表示,她与男方黄先生是在2008年因一宗交通意外而认识的,易女士知道黄先生已经有家室,但黄先生仍然一直在追求她。经过多次的见面交往,易女士觉得黄先生很有家庭责任心,且很善良,便一时心软答应了他的追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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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段时间后,易女士怀上了黄先生的骨肉。当时,朋友们劝她不能要这个小孩,但易女士表示舍不得。孩子出生后的那几年,黄先生一直有支付孩子的生活费用,直到孩子4岁,也就是近两年,黄先生以经济紧张为由,拒绝再支付任何费用,还把易女士的电话拉进了黑名单。

易女士说,自己一个人没有能力抚养孩子,目前孩子在上小学一年级,等到他读完大学还有15年,她要求男方每月提供孩子2000元的学费生活费,并一次性付清未来15年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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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女士尝试用其它手机致电黄先生协商,以下是两人的谈话内容: 易女士:“现在儿子的学费、书费、生活费,你打算怎么办?” 黄先生:“我没钱,现在生活困难,如果有能不给你吗?你发那么多信息做什么?” 易女士:“我也生活困难!我又要工作,又要带孩子。去年幼儿园学费都没付清,幼儿园经常追我拿钱,付清托管费,你叫我怎么过?” 黄先生:“现在我被追债的人追到没路可走,有钱能不给你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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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先生依旧以“没钱”为由,拒绝支付孩子的抚养费。易女士认为,黄先生是作家,曾经出过著作,又在做端砚字画的生意,平时还跟人合伙搞林场,所谓的“资金紧张”都是说辞。对于这种情况,易女士应该如何维权呢?韩伟华律师表示,只要孩子是黄先生亲生的,不管是婚生还是非婚生,作为父亲,在法律上都有抚养的义务。如果他不愿意承担抚养的责任,孩子的母亲既可以向妇联等有关部门反映,也可以去居委会进行调解,同时可以向法院起诉,以法律途径解决问题。希望易女士能按照律师的建议,与男方协商好抚养问题,维护好孩子的合法权益,让孩子能健康成长。

[编辑:三人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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