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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后离婚理由:老公独守空房 孩子改名有分歧

2017-08-29 13:39:28
来源:都市时报
责任编辑:芃芃

原标题:妻子经常不在家 老公“独守空房”起诉离婚!昆明90后小夫妻一言不合就离婚

有人说,在许多80后还单身未婚的时候,90后已经开始离婚了。近期昆明多家法院相继审理了多起90后夫妻离婚案。由于婚前了解少、婚后牵挂少,这似乎让90后小夫妻似乎有了一言不合就离婚的“资本”。

说起离婚的理由,只有你们想不到,没有小夫妻们找不到的!看看这些闹离婚的例子,让不少人觉得:单身真好!

妻子经常不在家 老公“独守空房”

刘先生是一名90后小伙,经人介绍,他认识了小自己一岁的史女士。双方交往了一段时间,于2014年7月,在晋宁县民政局登记结婚。

刘先生说,两人从认识到结婚从未同房过,更谈不上有孩子。而且结婚当晚,女方反锁房门,不让他进去。

结婚后,妻子经常不在家,刘先生只好一个人“独守空房”,期间,妻子还先后3次提出离婚。

所幸,两人之间没有孩子的牵绊,也没有财产需要分割,更没有债权、债务问题,为了重新追求幸福,刘先生将妻子告上法庭要求法院解除他们的夫妻关系,同时要求妻子返还订婚礼金、订婚首饰等共计8万余元。

面对丈夫的起诉,妻子史女士也同意离婚。但她认为,他们结婚后只有结婚当晚没有住在一起,其余时间一直共同生活在她父母家,按照当地习俗彩礼不能全部退还。

晋宁县法院认为,夫妻之间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家庭成员间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家庭和谐的根本来源于夫妻双方互相沟通和尊重,也来源于夫妻双方对家庭的理解与支持。庭审中,双方对离婚均达成一致,经法院调解无和好可能,因此对刘先生的诉讼请求法院予以准许。

据此,法院一审判决:解除两人的婚姻关系;女方向男方返还彩礼25000元。

结婚当天就吵架 草草办完仪式各自走人

李女士是95后,闫先生出生于1989年。李女士说,2015年12月,她和丈夫闫先生在西山区民政局登记结婚,前一天她刚过完20岁的生日,丈夫闫某也刚满26岁。

在婚礼上,这一对小夫妻吵了一架之后,就草草举办完仪式各自走了。

结婚一年多以后,李女士将丈夫告上法庭要求法院解除他们的夫妻关系,理由是夫妻感情破裂。

李女士说,因为之前互相不了解,年龄差异形成代沟。加上性格不合,两个人在婚后处理家庭事务的方式方法上也是矛盾不断,虽然结婚一年多,夫妻一直处于分居状态,当时的婚床一晚都没有睡过。

对于妻子的起诉,丈夫闫先生没有出庭应诉。

五华区法院审理后认为,两人是自由恋爱结婚,有一定的感情基础。婚后虽然因为处理家庭生活的方式方法不同而引发一些矛盾,却并不是什么原则性的问题。只要双方愿意沟通理解,矛盾是可以调和的。因此,法院没有支持李女士的离婚诉求。

小夫妻因儿子改名问题闹离婚

张女士是一名90后,2010年在朋友的介绍下,张女士认识了李先生。在交往一段时间后,两人自愿登记结婚。

结婚后,李先生入赘到妻子家生活,婚后夫妻感情一直很好,生活美满,不久就生了一个儿子。

李先生说,在儿子出生前,对于儿子的名字,他和妻子商量好,儿子随他姓李,妻子也非常赞同。可自从搬家后,妻子对他的态度有了很大变化,经常和朋友出去玩,见不到人。直到2014年的一天,他和岳母一起送儿子去幼儿园上学报名,才发现儿子的姓名已经更改,改为随妻子姓张。

因为孩子改名的问题,双方矛盾加剧,在分居三年后,李先生将妻子告上了法院,要求解除婚姻关系。对于丈夫起诉,张女士同意离婚。

禄劝县法院审理后认为,由于双方均同意离婚,现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故依法准予两人离婚,考虑到孩子由小张抚养为宜,遂交于张女士抚养。 为了有利于孩子的生活和学习,让孩子能够在相对熟悉的环境中健康快乐地成长,孩子由母亲抚养较为适宜。据此法院判决,准予两人离婚,孩子由母亲抚养。

认识不到一个月就闪婚 婚后女方请求离婚

小芳(化名)是一名昆明姑娘,2015年2月在朋友的介绍下,小芳认识了比自己小5岁的“90后”小伙小军(化名)。两人认识交往不到一个月,就迅速闪婚了,于同年2月25日登记结婚。结婚后,2015年12月,两人还生了一个儿子。

小芳说,结婚后夫妻感情一般,由于婚前双方缺乏了解,感情基础薄弱,双方学识、生活环境和生活习惯不同,尤其小军还不务正业,导致夫妻感情彻底破裂。

在儿子还没满周岁时,小芳就到法院提起了离婚诉讼,要求解除他们的婚姻关系,儿子由小芳抚养,丈夫每月支付抚养费。面对妻子的起诉,小军不同意离婚。

呈贡区法院审理后认为,双方自愿登记结婚,并且双方已经育有一子,在共同的生活道路上,矛盾和困难在所难免,女方诉讼要求离婚,男方不同意离婚,由于女方不能向法院提交证据足以证明夫妻感情彻底破裂,对女方的诉讼请求,法院不予支持。据此,法院一审判决驳回小芳的离婚诉讼请求。

90后小夫妻一言不合就离婚

官渡区人民法院关上人民法庭副庭长文若钰分析,近年来,90后夫妻离婚案件逐年上升。今年1-7月,官渡区法院审理的离婚纠纷案件中,90后夫妻离婚纠纷占20%。90后的婚姻有一个特有的现象就是“闪婚”“闪离”。

由于婚龄较短,很多90后都是“三无”当事人――没有孩子的牵绊,没有较多财产需要分割,更也没有债权、债务问题,这让他们把离婚看得比较简单,甚至可谓“潇洒”。

90后的年轻人,很多都是独生子女,从小在父母宠爱中长大,更注重自己的生活品质, “合得来在一起,合不来就说离婚”的观念比较重,不愿意将就。加上年纪太小,心智还不成熟,家庭责任感不强。

★法官建议

婚前充分了解 婚后一起成长

文若钰法官建议,两人之间的相处需要时间的积淀,结婚前一定要充分了解对方,了解对方的家庭,筑牢婚姻的基础。

对于已婚的夫妻,文若钰法官建议,夫妻生活在一起,要多一些包容、理解,承担起婚姻家庭的责任。结婚后两个人一起共同成长,这对婚姻也有很大帮助。

结婚不是两个人事,而是两个家庭的结合,因此结婚以后,一定要处理好与对方家人之间的关系,比如婆媳翁婿关系。在生活中多一些相互理解,把对方父母当成自己的父母。在发生矛盾时,不要把婚姻演变成父母的“混战”,男女双方应该做好自己父母与对方之间的沟通桥梁,这样也有利于解决矛盾。

[编辑:芃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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