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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忠诚协议”刷屏朋友圈 法律效力不确定

2017-11-28 09:36:10
来源:钱江晚报
责任编辑:芃芃

原标题:“忠诚协议”签下离婚赔偿500万,萧山老公最后补偿女方200万

近日,萧山法院临浦法庭调解的一起案件在朋友圈刷屏。

案件中的夫妻感情一直不大好,吵吵闹闹,也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此前双方弄了个“忠诚协议”。

协议上罗列了双方对家庭的责任,其中,关于离婚部分内容大意如下:由于双方感情不和,为了防止发生“某些不好的事情”,男方承诺,如他在没有出轨的前提下提出离婚,则要赔偿女方现金500万,在此前提下双方和平离婚;如果男方既出轨又提离婚,则应当赔偿女方现金1000万,在此前提下双方和平离婚。女方也承诺,今后将关心和爱护家庭,用家庭幸福巩固爱情。

而如今,男方起诉到法院要离婚,女方同意离婚,但是要求男方按协议赔偿她500万元。

法官说,通常我们所说的“忠诚协议”,主要是夫妻之间缔结的对家庭的承诺、离婚条件、子女抚养教育、离婚财产处理等方面进行的约定。但是真正事情闹到法院了,这些约定到底有没有法律效力还真不好说。

比如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违背公序良俗的约定肯定无效,诸如那些出轨就自残等承诺当然无效;还有的约定“若一方出轨就离婚”,那么等到一方出轨了,但是只要有一方不同意离,法院也不会据此约定认为两人感情破裂而判离。另外,在婚姻存续期间,也不能约定孩子归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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纠纷最多的还是财产的分配,等到离婚时,法官也不会直接依照“忠诚协议”里的赔偿条款来判决,而是会根据具体案情来做出合法合理的判决。

因此,这个案件最后双方是在法官的主持下达成调解,男方将共有财产中属于自己的那部分房屋折价200万补偿给女方。

律师:通常建议

写“财产特别约定”再去公证

但感情婚姻全靠用心经营

庞越是浙江丰国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擅长婚姻家事纠纷。她说,确实有不少未婚将婚的,或者是已婚但是预见危机的夫妻前来咨询能不能弄个“忠诚协议”。

“如果真的要以协议的形式来保障双方对婚姻的忠诚,我通常是劝他们别抱太大希望”,庞越说,感情、婚姻都是靠用心来经营的,哪是一纸约定能够确立的。

而且据她多年处理家事纠纷的经验,她知道很多时候,当感情保不住了,当事人会更多关注自己能否得到更多财产补偿。所以,面对来咨询“忠诚协议”的人们,她通常是建议他们做一个“财产特别约定”。

之所以要叫“特别约定”,那是因为如果没有特殊约定,夫妻俩在婚姻存续期间的财产属于共同共有,所以才通过约定来做一定调整。比如,非常明确地约定,如果离婚后,夫妻俩的财产以怎样一种形式进行分配。然后明列现在夫妻名下的财产有哪些,一旦离婚,如何分配,甚至细致到诸如“房产分割男方占有40%,女方占有60%”等。

“特别约定”是用这些夫妻俩都认可的、明确的约定,去替代“如果出轨就赔偿对方……”这些没有太大法律效力的条款。

而且,因为这类特殊约定往往可能会涉及妨碍人身自由,所以庞越通常还会建议双方仅就财产的分割进行约定,涉及不动产的约定还要进行公证。

[编辑:芃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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