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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2017年青岛居民分时电价方案

2016-09-02 14:59:28
来源:信网综合
责任编辑:云彩

青岛居民电费政策调整自2016年1月1日起,山东省在全省范围内试点居民生活用电峰谷分时电价。

青岛居民分时电价方案

峰段:早8时至晚10时 每度电涨0.03元

谷段:晚10时至次日早8时 每度电降0.17元

试点时间:2016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

注:根据试点方案规定,试点期间坚持居民用户自愿选择原则,不选择执行的用户仍按原方式计价,选择执行的用户则要以年度为周期,一年内不能调整。

[来源:信网综合 编辑:云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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