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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违法致工龄被清零 人社局:政策明确规定

2015-09-02 02:12:45
作者:张越
责任编辑:夜楼

“我老伴儿前些年因犯错误被单位开除,档案转到街道办,今年到了60岁要办退休,原单位却说在厂里的工龄没了。”9月1日,市民刘女士打电话向本报反映称,自己的老伴在办理退休时遇到难题,因社保缴费年限不够而无法办理,原单位当时承诺工龄可连续计算,现在却被清零。

刘女士介绍,老伴刘先生16岁就进入青岛碱厂(现更名青岛建业股份有限公司)工作,但2004年因一时脑热,拿了仓库不到一万元的东西,后被刑拘了一个月。2005年5月初,刘先生正式被青岛碱厂开除。“当时说档案转到了街道,厂里给他开了张失业证明,从那以后他还领了两年的失业金。1993年厂子给投的保,那会厂里的领导说之前的工龄照样给算,到了退休的时候正常办理就是。”刘女士说。

但现在当刘先生到有关部门办理退休时,工作人员却告诉他因社保缴费年限不满15年,所以无法办理退休。“后来听人说社保还是得缴,到时候退休能多拿些退休工资,所以前年又重新开了社保,自己又缴了两年。”刘女士说。可即便如此,刘先生的社保缴费记录还是不到年限。“医疗保险要缴25年,之前固定工工龄全部清零后,医疗保险就差得更多了,如果要重新补交,还得交七八万元,我们根本拿不出那么多钱。”刘女士说。

现在的刘女士和刘先生都觉得十分疑惑。为此,城市信报/信网记者咨询了市人社局工商与生育保险待遇处。工作人员郑先生向表示,就刘先生的情况,固定工工龄被清零是没有问题的。郑先生介绍,国家有明确的政策规定,因为因刑事犯罪被判刑,无论当时单位是否作出开除公职的书面决定,其工龄均从刑满释放后重新参加工作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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