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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发通知:单身证明不开了 青岛暂未实行

2015-09-17 06:27:04
作者:张鹏
责任编辑:夜楼

近日,民政部下发通知,规定除办理涉台和9个国家的公证事项外,民政部门不再向任何部门和个人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此举意味着以后民政部门将不开“单身证明”。9月16日,城市信报/信网记者采访了青岛市民政局,工作人员表示目前尚未接到通知,现在仍然可以照常办理“单身证明”。

近日,民政部下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相关工作的通知》(民函[2015]266号)规定,自该通知发布之日起,除办理涉台和9个国家(哈萨克斯坦、芬兰、奥地利、荷兰、德国、阿根廷、乌拉圭、墨西哥和波兰)的公证事项外,民政部门不再向任何部门和个人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

了解到,婚姻登记记录证明是为了证明个人已经在民政部门登记过结婚,而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则是证明个人未办理过结婚登记,即通称的“单身证明”。这也就意味着,“单身证明”以后民政部门就不开了。

9月16日,记者从崂山区民政局了解到,据崂山区婚姻登记部门统计,2015年前四个月 ,开出了1500余张单身证明,其中九成与房产有关。对于是否可以由有需要机构主动查询,工作人员表示,除非出具律师函或法院执行,即使夫妻双方也没有权利查询对方婚姻状况。

“单身证明的应用范围很广,比如说市民在办理银行贷款、房屋买卖过户、纳税甚至婚前财产公证、离婚、丧偶等相关业务时,都需要一纸单身证明证明自己目前单身。”除此以外,涉外婚姻、纳税、收养等也需要单身证明,甚至市民征婚、入职、出家也都需要。

既然“单身证明”有着如此重要的作用,那么这项政策在青岛市的落地情况怎样?16日下午,记者采访了市民政局社会事务处相关负责人了解到,目前青岛市民政局尚未接到该通知,所以现在仍然可以办理相关证明,一旦开始实行这项政策,会做好相关衔接工作。

民政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民政部门规范此类婚姻登记记录证明,是为了减轻老百姓的办事。但由于涉及贷款、买房之类的事项确实需要“单身证明”,今后老百姓需要开具此类证明时怎么办?民政部门将会协调各方,衔接好此类证明未来如何开具或取消开具等相关事项,但目前如何执行,需要等到本周民政部相关信息发布后才能知道。

城市信报/信网记者 张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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