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2日,本报曾在A15版发表了题为《在小区公共绿地上开店?》的报道,市民杨先生向本报反映,在二轻新村小区大院里,丰县路5号楼的一户居民将小区公共绿地进行硬化后,在上面搭棚开了一间生鲜售卖店,破坏了小区居住环境。10月21日,杨先生再次向本报反映,新闻见报后,店家仍在继续营业。
21日上午,当记者再次采访杨先生时,杨先生对记者表示:“上次报道之后,我也一直在等待有关部门的处理结果,但是几天过去了,我20日晚上回家,发现楼下还是那个样子。因为这户开店是为了自己盈利,搭起的棚子占地面积实在太大,估计得有二三十平方米,主要是还把公共绿地给彻底破坏了。今年夏天的时候,我们楼上居民都没法开窗,他们家卖的菜有时候烂了,到处招苍蝇蚊子,对我们的卫生环境确实是影响很大。”
随后,记者来到二轻新村小区丰县路5号楼下。记者在现场看到,这家店目前仍在正常营业,现场状况和上次记者采访时并无多少区别,在楼下的一片水泥路面上搭建起了简易的棚子,里面堆放着各种盛放水果的塑料筐,依然有不少小区居民光顾此处。
21日下午,针对杨先生反映的问题,记者联系了八大湖街道城管执法中队,向工作人员说明了有关情况,工作人员表示:“以前也有人反映过丰县路5号楼下的问题,我们也去处理过一次,当时是把乱搭乱建都给拆除了,现在如果出现了新情况,我们会再过去看看,根据现场情况进行处理。”
城市信报/信网记者 刘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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