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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天闪婚7天闪离 胶州女子撕证据扔法官脸上

2015-10-22 17:29:16
来源:青报网
作者:刘成龙 通讯员 秦红宇
责任编辑:光影

近日,胶州法院审理了一起离婚案件,被告王莉在庭审质证过程中与原告张鹏发生激烈争吵,法官出言劝阻,却被王莉抢过证据,撕碎并扔到法官和书记员脸上。

26岁的王莉家住胶州市马店镇某村。今年3月份,她经朋友介绍认识了35岁的张鹏,不顾家人反对,在15天后与对方领取了结婚证。然而,两人在婚后相处并不融洽,时而发生摩擦,加上王莉脾气暴躁,两人经常发生争吵。

“争吵中,王莉将家里的家具、电器乱砸乱扔,对张鹏的父母更是肆意谩骂。”办案法官说,此外,她还把印有“张某不负责任,是骗子”等内容的传单贴在村子里。因此,在领证7天后,张鹏向胶州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与王莉离婚。

10月16日,胶州法院就张鹏诉王莉离婚案件开庭审理,两人婚后无子女,张某在婚后借款买了一辆汽车,折价4万元,同意给王莉两万元作为补偿金,王莉表示同意。然而,在质证环节,王莉突然情绪激动,再次与张鹏发生激烈争吵,法官出言劝阻,希望两人保持冷静,谁知王莉一把抢过证据,三两下撕碎然后扔在了法官和书记员脸上。

“根据《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我们对王莉处以15天拘留。”办案法官说,今年8月29日,我国通过《刑法修正案九》,并于11月1日起施行,此后,“聚众哄闹、冲击法庭的”、“殴打司法工作人员或者诉讼参与人的”、“侮辱、诽谤、威胁司法工作人员或者诉讼参与人,不听法庭制止,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和“有毁坏法庭设施,抢夺、损毁诉讼文书、证据等扰乱法庭秩序行为,情节严重的”等四种扰乱法庭秩序的情形将构成犯罪,会被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文中涉案人物均系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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