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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小寨子社区严厉“村规” 摘柿子罚1200元

2015-10-28 05:49:00
作者:张越
责任编辑:光影

恶意摘柿子停发一年福利或罚1200元小区居民多说好,老人打牌都自带烟灰缸 严厉“村规”您是拍砖还是点赞

破坏公共设施、毁坏公共绿地 、扰乱公共秩序,伴随着城镇化进程,这些不仅是社区居民在日常生活中经常遇到的糟心事,同时也让行政执法部门在公共管理中颇感头疼。近期,一张红色通知单引起了记者的注意,城阳区小寨子社区规定居民践踏绿地 、折树枝、乱扔垃圾等不文明行为一经发现将被处以1200元罚款或停发一年福利待遇 。这样的规定一出,居民怎么看,效果又怎样呢?为此,城市信报/信网记者进行了探访。

探访居民摘柿子被罚款一千二

近日,市民李先生向本报反映称,城阳区小寨子社区出现了“天价柿子”,“从小区里的柿子树上摘柿子,摘一个罚一千二,小孩儿摘了大人受罚,已经有人被罚了。”李先生告诉记者,城阳区小寨子社区近期出台了一系列严厉的处罚决定,除了摘柿子将被罚1200元外,贴发小广告等也将面临500元的罚款。对于这样严厉的处罚,李先生举双手赞成,“的确有成效,比好多有物业公司管理的小区强多了。”

小寨子社区位于城阳区南部,包括玫瑰苑、翠竹苑和芙蓉园三个居民小区。10月27日上午11时许,记者来到江城路,在玫瑰苑小区东侧的一道铁门上记者看到了由小寨子社区综治办悬挂的一处宣传牌:“禁止贴广告、发广告、开锁、投下水道、中介、商贩入内。违者罚款500元,后果自负。”记者看到小区里道路空旷,路面上鲜能找到垃圾。

对于破坏绿植等不文明行为的处罚措施,家住13号楼1单元的一位老大爷告诉记者:“这个处罚我知道,挺严格,从今年夏天就开始贴通知了。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有被罚的,现在都没敢摘的了,但是我觉得还是有点过。”

除个别楼座单元外,在单元防盗门后都能找到这样一张红底黑字的通知单:“当前,个别居民存在着践踏绿地、折树枝、摘果实、乱扔垃圾等不文明行为……经社区两委研究决定,今后一旦发现上述行为,社区将严肃处理。是本社区居民的,将给予停发一年福利待遇的处罚;是外来租房的 ,必须写出书面检查并交纳罚款1200元;拒不服从管理者将给予停水停电,直至驱离出社区。儿童违反者,由监护人承担相应责任。”刚搬来小区不久的一位东北大姐告诉记者:“小区有物业,管得很严,每天大喇叭里都广播,哪户没交水费电费要罚款。”

罚款金额依年福利待遇制定

处罚措施制定得如此严格,有的居民拍手称快,有的认为有点过头。对于这个问题,社区工作人员又有什么说法呢?27日下午,记者来到了小寨子社区居委会,采访了城阳街道宣传科工作人员王建斌、小寨子社区居委会主任张春河、小寨子社区宣传工作人员张雪亮。

张雪亮介绍,社区之所以制定这样的处罚规定,是为了震慑和杜绝社区居民严重破坏公共绿植的不文明行为。“之前小区做绿化不仅栽种的有柿子树,还有石榴树、紫叶李等。栽种这些树不仅可以绿化环境,同时还有观赏的功效。但是栽上这些树后,总有小区居民会去破坏、采摘,甚至把整个树枝给拽下来,本社区的有,外来租户也有。”张雪亮说,小寨子社区居民每年有1200元的福利待遇,春节所属的季度500元,中秋节所在的季度300元,剩下的两个季度各200元。而罚款1200元的数额就是根据这样的年福利待遇制定的。

“本社区居民如果违犯就扣除他今年的福利,外来租户就交纳1200元的罚款,我们罚的第一个就是本社区的一个老人。”王建斌说。

不过对于处罚措施,张春河解释说,“不是说摘一个柿子就罚1200元,而是针对那种故意采摘,拿着袋子装,一摘就是百八十斤的居民。去年柿子还是绿色的时候有人就开始摘,一次又摘很多,吃不完的就扔,不仅破坏绿化,还影响卫生 ,明显是故意破坏公共财产,对这样的行为必须重罚,”

张春河给记者举了这样一个例子:“我们小区有一个中风的老人,他之前就摘柿子,他以为自己有残疾就没有人管他。后来我们的安保人员发现就上前劝导,我们也找到他老伴儿帮着劝阻。但是不管用,他照样摘。后来我们就把他家水和电掐了,接着他就过来写了检讨交了罚款,以后再也不摘了。”

张雪亮介绍,自从规定颁布以来,已经至少有五六人受到了处罚,本社区居民和外来租户基本各占一半。

对于收上来的罚款将作何用途的问题,王建斌告诉记者:“收上来的罚款都会入社区的集体账,用于小区的管理和办公开支。”

效果

道路干净无垃圾,老人打牌自带烟灰缸

记者在玫瑰苑小区内探访时发现,小区内道路的路面非常干净,几乎找不到随便丢弃的垃圾。小区内的垃圾桶都或两个或三个一组摆放在固定的位置,没有垃圾桶出现垃圾外溢的情况。小区里绿植多数经过统一修剪,挂着橙黄色柿子的柿子树在每一栋楼座前空地上都能找到。小区内的道路空旷,找不到一辆停在路边的车辆,小区里有规划的固定车位,每个车位前都有车牌号。而没有标注车牌号的车位,都没有车辆停放。住在8号楼的一位居民告诉记者,这些车位是给外来走亲访友的车主准备的 ,平时鲜有车辆停泊。除机动车有规划固定的车位外,记者在小区南大门旁还找到了专门用于停放自行车、三轮车和电动车的车棚。

记者在小区内探访时遇到了四位围坐在一起打牌的老人,老人们对小区现在的卫生、治安和秩序状况都赞赏有加。“以前小区里车停得到处都是,都没有管的,你再看看现在的情况,多好!以前有乱扔垃圾的,现在连个扔烟头的都没了,”老人一边说一边指着摆放在脚边的一个玻璃罐:“我们现在出来打牌都自己带着烟灰缸,烟头都往这里扔。”

记者通过老人还了解到,小区里每天有安保人员一天三班倒24小时不间断巡逻。记者在小区探访时就遇到了安保人员的盘问。除此之外,小区内不管是本社区居民还是外来租住户,每家每天都免费发放一个垃圾袋。管理小区的物业由社区自己成立,本社区居民不用缴纳物业费、卫生费,外来租住人员每月缴纳15元卫生费。张雪亮介绍,社区的管理和处罚措施出台后在社区的三个小区内都是同步、同标准执行。

各方看法

律师:处罚须有法律支持

从小寨子社区玫瑰苑小区现在的状况来看,各项管理和出发措施确实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对于这样的处罚措施,新岛律师事务所的王磊律师是这样看的。

“做出的处罚决定必须要有法律支持,如果有,那没有问题。如果没有,那没有效力也是违法的。做出规范性的内容来引导本身没有错,但罚款需要有行政处罚法的依据,有上位法的支持。例如践踏草坪,破坏了小区业主的共同利益,你可以恢复草坪,可以劝导,但要强制罚款,目前我接触到的没有这样的法律依据。”而对于停水停电的强制处罚措施,王磊律师认为:“如果已经向供电局缴纳了电费、向水务集团缴纳了水费,这就相当于居民和供电公司和水务集团签订了一个供水、供电的合同。如果没有违约的话,强制停电、停水,这肯定是不合理的。”

而对于将居民驱逐出社区的问题,王磊律师认为这属于道德公约的范畴。“居委会出台这样的处罚决定如果是基于对全体社区居民的共同利益的考虑,且经过了合法的程序:公开、公示、投票,超过三分之二以上的居民同意,那么是可以的。但我认为即便是这样也应该有一个过程,比如第一次进行劝解,第二次予以口头警告,第三次进行通报批评。”

市委党校管理学教研部教授刘文俭则认为:“在我们现在的城市管理过程中,反倒是有些方面过于松弛,继而带来公共秩序和环境的破坏,也给城市的发展带来一些问题。我倒并不反对这样的处罚行为。从群众的角度讲,在严厉的处罚之下,群众自身的不文明行为肯定会受到一定程度的约束。你不违反不就不会遭到处罚了吗?”刘教授同时表示,处罚规定的制定需要有一个过程,从民主到集中,这样才能更好地发挥其作用。

对此,文化学者宋文京也表达了自己的看法。“回望古代,在我国的传统文化体系中,乡里乡亲之间更为适用的是乡规民约,而乡规民约中相对而言更倾向于劝诫而不是惩戒。但对于一些性质比较恶劣的问题,严厉的惩戒也是被乡规民约所认同和存在的。像新加坡、中国香港、中国台湾这样的地方,他们对很多在我们看来司空见惯的问题都会课以重罚,例如吸烟和乱扔口香糖。有一个词叫‘中国式过马路’,为什么很多人到了新加坡、中国香港,他们就不再‘中国式’过马路了呢?除了有完善的制度以外,实际这也是城市居民的一种‘乡规民约’,从法律的角度讲叫‘契约精神’,也是我国古代法家的‘尚法’精神。包括我国古代的乡绅制和宗法制,同姓宗族、同姓宗族和异性宗族间维持稳定、和谐的运转与交往实际上也有这样一种‘契约精神’在起作用。所以,如果大多数人对此表示认可,大家都形成了一种共识,那么从文化的角度出发,这样做也是没有问题的。”您对此事如果有什么看法,欢迎扫描下方二维码参与微信讨论。 文/图 城市信报/信网记者 张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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