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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酒驾在城阳被查获:以为雨天交警不上班

2015-11-13 21:57:39
责任编辑:光影

11月12日晚,城阳区降下小雨,为维护辖区道路交通安全,减少恶劣天气情况下交通事故的发生,城阳警方组织交警、刑警、巡警、治安警及相关派出所130余人合成勤务,设置7处夜查点,开展冬季夜查堵控行动。共查获酒后驾车违法行为14起,其中一名酒司机竟称,以为下雨天民警不会夜查才敢上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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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泰城路民警对张某测试酒精含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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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警查获的超载大货车

晚8时40分左右,城阳交警大队机动中队和城区派出所近20名警力在城阳区文阳路与泰城路路口设置检查点,对过往车辆进行筛查。一辆车号为鲁B282XX小轿车沿泰城路北向南行驶到距夜查点三四十米处,急忙掉头逃跑,民警怀疑该司机涉嫌酒驾,急忙通知堵截点拦截。被截住后,开车男子声称自己酒后驾车所以害怕被抓,想铤而走险能跑就跑。随后司机被民警带到测试点,经测试,司机乙醇含量为53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违法行为,民警依法将车查扣,通知该司机到中队接受处理。13日,交警部门对这名司机作出罚款1000元,记满12分,暂扣驾照6个月的处罚决定。

还是在这一路口,晚9时左右一辆车号为鲁B313XX黑色轿车沿泰城路南向北行至距夜查点二三十米处时,急忙向左掉头逃跑,车辆在掉头时差点与对向车道内正常行驶的一辆轿车发生碰撞。民警怀疑该车涉嫌酒驾,急忙驾警车堵截,追出300多米,终于将逃跑车辆逼停。停车后,开车男子声称自己未带驾驶证和行驶证所以害怕逃跑,但民警闻到该男子身上有酒味,将他带到夜查点进行酒精测试,经呼气检测,驾驶员张某乙醇含量为48.6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违法行为。民警依法将张某的车查扣,通知该司机到中队接受处理。13日上午,张某受到罚款1000元,暂扣驾照6个月,记满12分的处罚。

据了解,张某45岁,户籍辽宁省,暂住城阳区,在城阳某公司上班。当晚,张某与公司同事在城阳区南疃社区附近一进店吃饭,张某喝了三瓶啤酒,平时每次饮酒后都找代驾,这次张某认为下雨天民警不会夜查,所以就自己驾车回家,没想到回家途中被民警查获。

记者从城阳交警部门获悉,12日晚,除查获14起酒驾违法行为外,还查获渣土车违法行为8起,其中一辆渣土车超载100%以上。

晚9时30分左右,同一路口,民警发现一辆车号为鲁UA2992牌号蓝色大货车车厢加高半米多,并且车厢内的搅拌土高出车厢一米多,该车涉嫌严重超载。民警马上拦下这辆大货车,司机下车后将行驶证交给民警,将驾驶证藏在驾驶室内,谎称没带。民警准备搜查驾驶室时,该司机才将驾驶证交给民警。经称重,核定载质量16吨的大货车拉了40吨,超载100%以上,民警依法将大货车暂扣,通知司机林某到中队接受处理,13日上午,林某被城阳交警罚款2000元,记6分。

(半岛记者 尹彦鑫 通讯员 刘春芳 胡永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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