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1日下午3时30分左右,在城阳区西石沟社区附近,一辆二轮摩托车上路与一辆轻型货车相撞,摩托车司机经抢救无效死亡。据了解,摩托车驾驶员张某现年82岁,骑摩托车已经七八年了。交警部门建议70周岁以上人员不要驾驶机动车。
11月11日下午3时40分,城阳公安110指挥中心接到群众报案,“在城阳区王沙路西石沟村路口,一辆轻型箱式货车与骑二轮摩托车老人相撞,人受重伤”。城阳交通事故处理科民警迅速赶到现场,120救护车同时赶到现场,民警急忙组织抢救伤者和保护现场。次日上午,受伤老人终因伤势较重,经抢救无效死亡。
民警在王沙路西沟村路口找到了监控视频,画面清楚的显示,一名男子骑摩托车沿王沙路北向南行驶,当行驶到西石沟社区路口南侧二三十米处时摩托车驾驶员突然左转弯掉头,然后向右转弯往东行驶想过路口,骑行中停顿了一下,继续往东行驶。此时由南向北驶来一辆轻型厢式货车与摩托车相撞,摩托车和人被轧在货车左前轮下,货车司机下车扶了一下伤者,不一会了打电话报警。
据了解,货车司机戴某52岁,家住城阳区惜福镇街道。在城阳区某公司开车至今。 11月11日下午3时30分左右,戴某驾驶一辆轻型厢式货车从城阳区惜福镇往王沙路曹村加油站去加油,加完油返途中驾车沿王沙路南向北行驶,驶到西石沟村路口南侧时,有一个老大爷骑摩托车对行左转弯往东过路口,戴某赶紧踩刹车并往右打方向,但没刹住,将骑摩托车的老大爷撞倒在地上,戴某下车看到,老大爷头部出血,已经昏迷,急忙报警。而摩托车驾驶员张某82岁,家住城阳区夏庄街道。据家人讲他平时自己过日子,身体很好,有时出去唱唱戏。骑二轮摩托车,已经七八年了。
公安部123号令规定:年龄在70周岁以上的,不得驾驶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普通三轮摩托车、普通二轮摩托车和轮式自行机械车。持有普通三轮摩托车、普通二轮摩托车驾驶证的,应当到驾驶证核发地车管所办理换证业务,换领准驾车型为轻便摩托车的驾驶证。城阳交警部门提醒,为了自身安全着想,年龄超过70周岁就不要驾驶机动车了。
(半岛记者 尹彦鑫 通讯员 刘春芳 胡永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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