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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交警查摩托车 无证驾驶为赚5元被拘留5日

2015-12-04 10:46:38
责任编辑:帛幼

2007年青岛交警部门就已经划定了市区禁止摩托车通行区域,青岛中心区域基本全线禁止摩托车通行。12月3日,城市信报/信网记者跟随李沧交警大队在书院路向阳路路口设立了查车点,当天共查处摩托车10余辆。其中大部分是载人运营摩托车,无法提供有效驾驶证,为了赚几块钱路费,摩托车主不得不接受罚款200元行拘5日的处罚。

3日上午,记者在书院路向阳路路口看到,不少摩托车被执法交警拦下,其中大部分都是违法违规摩托车。据执勤交警介绍,这些被查处的车辆均无行驶证与驾驶证件。一个被查处的摩托车主告诉记者,李村商圈因地铁施工,再加上当天李村大集举行,道路比较拥堵,而摩托车小方便,有不少人便用摩托载人赚钱,3公里左右路程收5元。

在查处现场,一名摩托司机面对交警质询,辩解自己前几年考过摩托车证,后来又被取消了。没想到,执勤交警根据身份证号码现场联动指挥中心,查询到该司机根本未参加任何驾驶资格考试。于是因为无证驾驶,他将面临罚款200元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据了解,市区大部分道路已禁止摩托车通行。从2000年,青岛就已停止给摩托车挂牌,不允许办证。据李沧交警大队李村中队执勤民警韩召建介绍,只要达到以下三个条件就将被认定为摩托车。“一、排量超过30ml;二、车时速超过20km以上;三、车重量超过40kg以上。只要这三项条件满足其中之一,就将被认定为摩托车。一旦被视为摩托车,驾驶员就必须持有驾驶证、行驶证以及交强险情证方能上路。而对于禁行路段,即使有证件也不允许通行。”

韩召建介绍:“对于证照齐全的摩托车驶入禁行区域,将扣3分处罚200元;而对于无证驾驶摩托车的驾驶员,不仅要暂扣车辆,罚款500元,最高还可处以15日以下的行政拘留。”交警部门表示今后将不定期不定时对辖区内的二轮摩托车、正三轮摩托车、快递送餐摩托车进行查处。城市信报/信网记者 王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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