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7日,胶州公安分局交警大队民警在福州路与常州路交叉口执勤过程中,查获一名无驾驶证且酒后驾驶无牌摩托车的驾驶人,该驾驶人竟然是个酒司机。
3月7日上午7时30分时许,一辆摩托车沿郑州路由西向东行驶,执勤民警发现该摩托车未悬挂号牌,遂立即将该车驾驶人拦下准备询问相关情况。不料,该车驾驶员并未停车,并加速行驶企图开溜,其他几位执勤交警发现情况后立即赶来将摩托车司机查获。
当民警靠近该车驾驶员时,发现该驾驶人身上散发阵阵酒味,有酒驾的嫌疑。“喝了多少酒?驾驶证带了吗?”面对交警的询问,驾车男子始终闭口不言。
经对其进行酒精检测,该驾驶人血液中酒精含量为66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面对铁证,驾驶员终于承认自己没有摩托车驾证,所骑得摩托车也没有办理牌照并且自己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事实。
原来,该摩托车驾驶员名叫文某某,3月6日晚上和朋友一起喝了三瓶啤酒,过了一晚之后,文某某认为骑车不会有什么问题,7日早上便骑摩托车上班。
因无证驾驶,文某某将受到罚款200元,行政拘留15日以下的处罚,因酒后驾驶,他还将被罚款1000元,且6个月内禁止申领驾照。
(半岛记者 尹彦鑫)
[编辑:帛幼]分享
大家爱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