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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电公司成立反窃电小组 查处34户“电耗子”

2016-03-30 14:10:56
责任编辑:巴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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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人员正在查看电表。

一年窃电上万度,被查时拒不承认;家中无人,空调大开浪费无节制……近日,记者从市供电公司了解到,自去年10月起,市供电公司成立专项治理反窃电小组,白天常态检查,夜晚突击检查。仅北安供电所自去年12月开展反窃电检查以来,截止到3月22日,共查处窃电用户34户,追补电量20余万千瓦时。

3月22日,记者跟随市供电公司北安供电所工作人员走访了北安街道部分村庄,头戴安全帽的电力检查人员正拿着扶梯和电流表,挨家挨户地检查电表箱。北安供电所所长武红星介绍,自去年以来,北安街道蔓延起严重的窃电风,村民不但没有意识到窃电是一种违法行为,潜伏的危险性极大,更有甚者抱着“电是公家的,不偷白不偷”的心理频繁窃电,且持续时间较长。

据了解,自去年10月,市供电公司专门成立了专项治理反窃电小组,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拉网式检查,白天常态检查,夜晚突击检查。“北安供电所辖区共有3万块电表,从去年12月起,我们开始开展反窃电检查,截至3月22日,共检查了15000余块,截止到3月22日,共查处窃电用户34户,追补电量20余万千瓦时,其中改动计量装置的有26户,表外接线的8户。”武红星告诉记者,目前,通过检查发现的盗电方式主要有改动计量装置和表外接线两种,而且村民窃电的手法越来越隐蔽。

1月26日,北安街道曹家庄村民兰某通过改动计量装置窃电,电力检查人员现场检查发现,其使用的电表号与供电公司用户档案资产号相符,但电表示数显示电流为1.23A ,测试用电流表显示15.85A,窃电比例12.886倍。经查询,该电能表自身记录开表盖时间为2015年1月28日10分25秒,截至2016年1月26日,实际使用电量高达13556千瓦时,窃取电量12504千瓦时。根据居民用电阶梯电价计算,兰某2015年缴纳电费575元,实际窃电金额高达9579元。根据《供电营业规则》,窃电者应按所窃电量补交电费,并承担补交电费3倍的违约使用电费,私自迁移、改动和擅自操作计量装置的应承担每次500元的违约使用电费,兰某应补缴电费及违约使用电费38818元。

记者了解到,除了补缴电费,兰某还将面临法律的制裁。武红星提醒,市民不要心存侥幸心理,电力检查人员一旦发现窃电情况,会立即拨打110,与公安部门联合,由公安部门进行现场取证调查,“公安部门将委托物价部门根据窃电数量进行窃电金额评估,也将根据窃电金额对窃电者进行量刑。”

文 /图 记者 王静

[编辑:巴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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