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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将禁止在民楼开饭店 无证经营房东也担责

2016-03-30 23:47:05
责任编辑:夜楼

3月30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李治荣做客青岛政务网“网络在线问政”栏目,就食品经营许可(餐饮服务环节)新规知识回答了网友的提问。李治荣在解答中透露,综合性经营的饭店在申办餐饮服务许可时,如果同时还进行食品的销售,就可以两证合一,把所有涉及的经营项目一并提报。 另外,居民住宅楼禁止新建饭店,无证开饭店以及餐饮单位出现违法行为的话房东最高会被罚20万。

卫生许可证和食品经营许可“两证合一”

访谈一开始,有网民提问:“听说现在开饭店不发餐饮许可了?”对此,李治荣回复称,从事餐饮服务仍然要经过许可,但许可的名称发生了变化,从2015年11月起,由原来的《餐饮服务许可证》变为《食品经营许可证》。“现在从事餐饮服务,除了先办理营业执照外,还要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原已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的,有效期内许可仍然有效,有效期到期前要申办《食品经营许可证》。 ”

李治荣解释说,从事食品销售和餐饮服务活动,统一称作“食品经营”,将原来《食品流通许可证》和《餐饮服务许可证》二张证,合并为《食品经营许可证》一张证。从事以下几种食品销售或餐饮服务的行为,都要办理食品经营许可:预包装食品销售(含冷藏冷冻食品、不含冷藏冷冻食品)、散装食品销售(含冷藏冷冻食品、不含冷藏冷冻食品)、特殊食品销售(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其他类食品销售;热食类食品制售、冷食类食品制售、生食类食品制售、糕点类食品制售、自制饮品制售、其他类食品制售等。有自动售货机的,也要填报。“因此,有的综合性经营的饭店在申办餐饮服务许可时,如果同时还进行食品的销售,就可以两证合一,把所有涉及的经营项目一并提报。 ”

李治荣表示,国务院印发了《关于整合调整餐饮服务场所的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和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决定》,将为包括饭馆、咖啡馆、酒吧、茶座4类公共场所在内的不少餐饮企业减负,不再需要办理卫生计生部门核发的卫生许可证,将卫生许可证和食品经营许可证“两证合一”。 “这些餐饮服务单位的公共场所卫生和有关食品安全许可内容,将整合进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核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由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一家许可、统一监管,减少餐饮企业负担。”李治荣说,国家食药监总局正在修订餐饮服务许可的审查规范,待发布后一并在许可中落实。

居民住宅楼禁止新建饭店

有网友提问:“听说青岛市有新规定,不让在居民楼开饭店了?”对于这个重点问题,李治荣回复称,今年刚刚实行的《青岛市餐饮服务业环境污染防治监督管理办法》第四条、第六条等条款明确规定,禁止在居民住宅楼、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以及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商业楼层等,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餐饮服务项目。环境保护部门负责对油烟扰民等餐饮场所进行查处,直至关闭。食药监管部门负责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的监管与问题查处,配合地方政府和环保部门对油烟扰民餐饮服务单位开展监督检查。“一旦发现在禁设区域开设油烟扰民餐饮,我们将通报相关部门进行查处。”李治荣说。

随后有网友提问说,其朋友开了个饭店,前一段时间重新装修换名字了,还得去重新办证吗? 李治荣说,根据规定,食品经营许可证载明的许可事项发生变化的,食品经营者应当在变化后10个工作日内向原发证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变更经营许可。经营场所发生变化的,应当重新申请食品经营许可。外设仓库地址发生变化的,食品经营者应当在变化后10个工作日内向原发证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像您说的更换店名,如果涉及法定代表人等经营主体有变化,还需先到工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的变更,然后重新申办《食品经营许可证》,并在显著位置摆放。原则上,店名还应当与许可的主体名称相对应。请您对照一下,根据实际情况办理相应手续。 ”李治荣解释说。

无证开饭店,房东最高会被罚20万

有网友提问:“请问没办许可证开饭店,还要罚房东吗?”对于这个问题,李治荣表示,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的确有对违法经营食品提供场所或条件者的罚则。明确规定2种情况下,经营场所或经营条件的提供者(如房东)要负连带责任。一是违反食品安全法,明知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从事食品经营活动,仍为其提供生产经营场所或其他条件的;二是明知食品经营者存在使用非食用物质、滥用食品添加剂,经营病、毒死或死因不明禽、畜、兽、水产动物肉类及其制品,经营国家明令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生产经营添加药物的食品等法律禁止行为,仍为其提供生产经营场所或其他条件的。“生产经营场所或条件的提供者,将被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如房租、设备租金等),并处5万到10万或10万到20万的罚款。消费者合法利益受损害的,还与食品经营者一起承担连带责任。”

如果饭店不想继续开了,还需要办理手续吗?对此,李治荣表示,如果取得了原《餐饮服务许可证》或是新启用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打算终止食品经营,应当在30个工作日内向原发证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办理注销手续。食品经营者申请注销食品经营许可的,应当向原发证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交下列材料:食品经营许可注销申请书;食品经营许可证正本、副本;与注销食品经营许可有关的其他材料。食品经营许可被注销的,许可证编号不得再次使用。“还要注意的是,如果未按规定申请办理注销手续的,由原发证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给予警告,并处2000元以下罚款。”李治荣建议食品经营者要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办理相应手续,特别是想要转让给别人经营时。

网上卖食品也要办理许可证

针对市民关心的网上经营食品以及小摊贩、路边餐饮的问题,李治荣也做出了回复。李治荣说,今年中央电视台3.15晚会曝光了“饿了么”等网络食品经营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一些违法行为,备受消费者关注。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对网络经营食品有明确规定。同时,国家食药监总局发布的《食品经营许可审查通则(试行)》也明确规定,食品经营者在实体门店经营的同时通过互联网从事食品经营的,除具备实体店许可的必备条件外,还应当向许可机关提供具有可现场登陆申请人网站、网页或网店等功能的设施设备,供许可机关审查。无实体门店经营的互联网食品经营者不得申请所有食品制售项目以及散装熟食销售。“因此,网上经营餐饮食品需要办理相应的许可,网民朋友选择外卖时,也要留意,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食品药品监管热线电话12331举报。 ”

李治荣说,市民关注的路边摊食品安全涉及具体形式很多,包括固定摊位、流动摊贩等。《食品安全法》对食品摊贩的管理,授权各省制定具体管理办法,山东省关于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的有关管理办法正在制定中。他说,其中,一部分流动食品摊贩相当于游商浮贩,是没有食品经营许可的,并禁止经营的;一些经街道办事处等政府或部门批准,在限定时间、限定区域(即便民摊点群)经营食品的摊贩,有的已经经过登记备案,准予经营;一些有固定门头的摊位,从事食品现场制售的,一般已经取得《食品流通许可证》(现《食品经营许可证》)。“无论哪种形式获得许可的食品摊贩,都应该主动悬挂其许可证件。”他表示,下一步,市食药监局将根据上级出台的规定,结合城市管理工作,联合有关部门共同加强食品摊贩的食品安全监管。

开饭店需要办什么手续?

开饭店,属于申请餐饮服务类的食品经营许可,按照规定需要提报以下几方面主要材料:

1、食品经营许可申请书;

2、营业执照或者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

3、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主要设备设施布局、操作流程等文件;

4、食品安全自查、从业人员健康管理、进货查验记录、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等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注意:由于餐饮服务包括的种类较多,如单位食堂、中央厨房、集体用餐配送等有更明确的专业要求;制作凉菜、自制饮品等还有专门操作区域的要求。具体可上网查询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网站公示,或与许可服务窗口工作人员联系。

(半岛记者 魏海洋)

[编辑:夜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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