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伪造的车牌号被执勤交警抓个正着,司机却矢口否认拒不配合。在证据面前,司机百口莫辩,最终承认自己使用伪造车牌号的事实,目前,这名任性的司机已被交警行政拘留。
2016年3月30日,胶州湾跨海大桥交警大队民警全员出动,展开夜间集中查处严重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在执勤过程中,执勤民警发现从大桥远处开来一辆白色轿车,速度很快,到了收费站内广场边,司机将车停下,行为十分可疑。
执勤民警提高警惕,利用执法记录仪对该车辆全程录像。此时,该车驾驶员走下车来,当着执勤民警的面走到车头蹲在了前车牌前。执勤民警立即上前,发现此车前车牌最后一位数字上粘贴了一个数字贴,把原车牌的数字3改为了8。执勤交警要求其出示驾驶、证行驶证,该驾驶员和副驾驶乘车人员还很理直气壮的说没有,身份证也没有,态度强硬。
执勤民警指出其涉嫌使用伪造机动车号牌,需要对其进行处罚时,驾驶员却称自己没有使用伪造号牌。为了证明驾驶员使用伪造机动车号牌的违法事实,执勤民警通过智能交通系统调出该车通过胶州湾大桥的影像图片,图片显示在刚驶入胶州湾大桥的时候该车已经变动了机动车号牌。交警将照片与执法记录仪等证据展示给驾驶员看。此时驾驶员百口难辩,也乖乖拿出行驶证和驾驶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条规定,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目前,驾驶员已被交警行政拘留。
交警提醒,随着科技发展,交警部门查处违法行为的设备也日益改进,任何驾驶员都不要为了逃避法律法规而抱有侥幸心理,最后吃亏的还是驾驶员自己。
[编辑:巴普]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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