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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城乡建设委:同一片区严禁多条道路同时施工

2016-05-15 07:45:16
来源:青岛晚报
责任编辑:光影

为加强在建市政工程、养护工程施工管理,降低工程建设对周边环境影响,维护居民生产生活秩序,昨日,市城乡建设委市政处发布进一步落实《青岛市市政工程低影响建设导则》的通知。通知要求,同一片区严禁多条道路同时施工,敏感路段早上6点前完成场地清理。

5月1日,《青岛市市政工程低影响建设导则》发布实施,根据导则要求,市政工程(包含道路桥梁工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及公用事业工程)建设应遵循“安全、少占、快退、路畅、管通、绿色”的基本原则,最大限度降低工程建设影响。市政处相关负责人表示,这次发布的通知是对《导则》的进一步补充,“通知中对《导则》中没有涉及的严格施工组织,确保交通顺畅等方面做了详细要求。 ”

通知要求,施工地点处在交通节点、交通流量临近饱和路段、高峰期易发生拥堵道路或者片区主要出入道路等敏感地段的道路养护维修及管线工程应夜间施工,早上6点前做好场地清理,恢复道路通行能力;确需白天施工的,严禁交通高峰期间施工。“去年山东路施工就是采用了夜间施工的方式,因此虽然处于市区主干道,但对交通造成的影响和压力较小。 ”该负责人表示。

通知要求,同一片区有多条道路需要维修养护及管线施工的,各区建设单位、养护主管部门应统筹安排,分时段、分路段施工;同一片区内严禁多条道路同时施工,确保施工期间,片区居民出行畅通。此外,道路及管线工程施工,无法通过周边道路调流,缓解交通压力,保证片区居民出行顺畅的,严禁断路施工,应该分幅、分段施工。

从即日起,市政处将开展为期6个月的市政工程低影响建设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市政工程及养护工程低影响建设措施落实情况。检查中对发现在建市政工程未严格落实低影响建设措施,对周边环境造成较大影响的,将对工程建设、监理、施工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同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考核管理办法予以严肃处理。

(青岛晚报/掌上青岛/青网 记者 傅春晓 实习生 房磊)

[编辑:光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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