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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将提高 2017年每人每月120元

2016-05-28 08:48:46
来源:青岛早报
责任编辑:刘雯

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及市残联联合下发“关于完善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我市建立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动态调整机制,自2017年起,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由2016年的每人每月10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120元,2018年提高到每人每月130元,2019年提高到每人每月140元,2020年提高到每人每月150元。

根据通知,自2016年1月1日起,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对象调整为具有我市常住户口、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残疾等级为一、二级的智力、精神、视力和肢体残疾人。

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可同时申领残疾人困难生活补助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领取工伤保险生活护理费、纳入特困人员供养保障、已享受托养服务政策的残疾人,不重复享受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不计入申请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收入。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由本人申请,法定监护人,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以及户籍所在村(居)民委员会或其他被委托人可代为申请。申请人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镇)提交户口本、身份证、残疾人证复印件等证明材料,并填写“青岛市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申请审批表”。

[编辑:刘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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