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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岛法院刑事速裁试点两年 平均结案时间为7日

2016-08-31 16:16:05
来源:齐鲁晚报
责任编辑:光影
黄岛法院刑事速裁试点两年 平均结案时间为7日

8月31日,在黄岛法院在视频会议室内,数字化法庭采取刑事速裁程序审理了四起容留他人吸毒案件。4起案件庭审共用时17分钟,平均每起案件不到5分钟。据黄岛法院举行的新闻发布会通报,经过两年多“试点”,黄岛法院共受理各类刑事速裁案件847案868犯,案件平均结案时间为7日,当庭宣判率100%。

案由集中:

试点两年,刑事速裁案件847案

“为实现案件繁简分流,提高刑事案件审判质量与效率。2014年6月,黄岛法院成为全国第一批开展刑事案件速裁程序试点的基层法院之一,试点期为两年。”黄岛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唐晓鲁说,截至2016年8月26日,黄岛法院共受理各类刑事速裁案件847案868犯,已审结825案846犯,占同期全部刑事案件的28.1%。

据介绍,在受理的案件中,案由集中于危险驾驶、容留他人吸毒和盗窃三类案件,其中危险驾驶案件442件,容留他人吸毒案件308件,盗窃案件79件,三类案件共占案件总数的97.9%;判处的846名罪犯中,被判处拘役的612人,占总数的72.3%;被告人委托辩护人的案件仅有23件,占案件总数的2.7%。

审判提速:

平均结案时间为7日

据唐晓鲁介绍,适用速裁程序审理的案件平均结案时间为7日,当庭宣判率100%,大大提高了结案率和审判工作效率。

“对于刑事速裁案件,黄岛法院均由主审法官根据查明的案件事实当庭直接宣判,无需庭长、院长等领导层级签发裁判文书,同时主审法官对事实、证据及案件质量要负总责。体现了当前司法责任制改革中‘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的总体要求,也极大提升了办案法官的责任心和荣誉感。唐晓鲁”说。

经过两年试点,目前黄岛法院适用刑事速裁程序审结的案件,服判息诉率达到98%。由于被告人对事实、证据基本不持异议,在公诉机关也已经了解了速裁程序的主要内容,签署了具结书,知悉了量刑建议的范围,而最终判决时法院在量刑范围内又作了一定的“认罪从轻”考量,因此绝大多数被告人表示认罪服判,案件审理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都非常理想。

集中开庭:

每案平均用时5分钟

据悉,在试点过程中,黄岛法院按照“1名审判员+1名法官助理+1名书记员”的模式,成立以法官个人命名的刑事速裁工作室,由具有丰富审判经验与较高业务水平的法官专人负责审查与裁判,实行主审法官责任制,独立裁判,独立承担办案责任;对受理的同类型案由的刑事速裁案件,采取庭前集中送达、告知,集中排期开庭、集中宣判,在提高审判效率的同时充分保障被告人诉讼权利。

“我们每周安排2-3次集中开庭,每次以同类型案件3-5案为基准,分组分类开庭,不再进行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当庭宣判并当庭送达刑事判决书,当庭宣判率达到100%,切实提高了审判效率,平均每个案件仅用时约5分钟。”唐晓鲁说,同时我们创新裁判文书格式,采用表格式判决书。对裁判要素进行高度简化,以标准化的方式高质高效地制作判决文书,让案件事实、控辩意见及裁判结果一目了然。

(齐鲁晚报 齐鲁壹点记者 潘旭业 通讯员 李明 丁德振)

[编辑:光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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