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信网手机版移动继续看新闻

支付宝没密码丢手机 捡拾者将万元转入自己账户

2016-09-06 08:59:48
来源:城市信报
作者:张鹏
责任编辑:光影

随着网络和智能手机的普及,各种手机软件极大方便了我们的生活,其中,支付宝借助淘宝、天猫等购物网站更是走进了大部分人的生活,网上消费、转账、理财等功能操作起来十分便捷 ,但是,在带来方便的同时,也埋下了安全的隐患。近日,城阳区检察院就以盗窃罪为由,对捡拾手机后,盗窃支付宝内钱财的乔某提起了公诉。

支付宝不设密码,丢手机万元被盗

2016年4月17日中午,被害人楚某与朋友一起来到城阳区某饭店吃饭,酒足饭饱之际,却不慎将随身携带的手包给弄丢了。此时恰逢被告人乔某驾车行驶路过这个地方,看到路上有个包,捡起来打开一看,发现里面有被害人楚某的身份证 、手机、银行卡、会员卡以及少许现金 。拿走少量现金后,乔某还不过瘾,仗着自己年纪不大,对智能手机也比较熟悉,乔某某打开捡到的手机,浏览了一下就看到了支付宝软件,原本以为支付宝会设置密码,结果点了一下发现能够立马进入软件内。

略感惊喜的乔某看到,楚某的支付宝里面竟然有一万多元钱。看到这笔钱,乔某拔不动腿了,结果一时糊涂,起了贪念,通过手机发送验证码的方式,顺利修改了被害人支付宝的支付密码,并分几次将其中的钱财转至自己的支付宝账户内。后来东窗事发,被告人乔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并移送审查起诉。经审查认定,被告人乔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经构成盗窃罪。目前该案正在审理中。

移动支付虽方便,更要注意安全

城阳区检察院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本案被告人乔某因一时糊涂,起了贪念,捡拾手机后盗窃支付宝内的钱财,其行为已经构成了盗窃罪,将要面对的是法律的制裁。

手机移动支付确实方便,但同样存在风险。记者了解到,用户在使用快捷支付时,不通过银行网银,交易过程不受银行保护。支付宝的客服人员则表示,快捷支付是支付宝推出的一项支付功能,为了方便客户,储蓄卡不需开通网银,只要绑定手机就可以在网上交易时使用。客服人员称,如消费者的钱通过快捷支付被盗,金额较小,支付宝会先行赔付,若数额较大,要通过当地公安机关,调查清楚后再做处理。对此,工作人员也针对使用手机移动支付的情况进行提醒,在使用快捷支付时,一定要设置密码,注意个人信息的保护,其次,要注意网聊工具,不少个人信息都是通过网聊泄露出去的。 城市信报记者 张鹏

[编辑:光影]
精彩美图 更多 >>

分享

青岛话题 更多 >>

深度报道 更多 >>

大家爱看

信网手机版

信网小程序

青岛网上辟谣平台

信法网

Copyright © 2016 信网. All Rights Reserved 鲁ICP备:14028146号 新闻备案:鲁新网201653205鲁公网安备:3702020200000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