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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习期内开无牌车上高速 司机驾照被注销需重考

2016-11-30 09:53:12
责任编辑:光影

11月28日,胶州湾高速公路大队处罚了一名尚在实习期的驾驶员赵某,他的驾驶证被一次性记了12分被注销,原因是赵某在实习期内未悬挂机动车号牌,就跑上了高速。

记者了解到,11月24日上午11时20分许,胶州湾高速公路大队二中队民警在营海收费站设岗开展违法整治工作时,发现赵某驾驶的小型轿车自收费站驶出没有悬挂机动车号牌,遂要求其靠边停车接受检查。赵某表示,他的车是新车,车行并没有为其办理临时号牌。而民警查验其驾驶证时发现,赵某的驾驶证是2016年1月18日学出来的,尚在实习期内。

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5条第1款、第90条规定,赵某因未悬挂机动车号牌被处以记12分,罚款200元并注销机动车驾驶证,且必须对科目一科目二科目三重新学习。同时,胶州湾高速交警提醒:尚在实习期内的驾驶员必须有相应或者更高准驾车型驾驶证三年以上的驾驶员陪同,方可上高速行驶。

半岛记者 刘玉凡 通讯员 王少文 史萌萌 报道

[编辑:光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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