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8日晚,一名醉酒司机与妻子争吵后驾车载妻子离开,群众见其酒后驾车离开便报警,民警赶到后酒司机情绪激动与民警动了手,被带到派出所接受进一步处理。

2016年12月8日晚10时40分许,李沧交警巡逻车接群众举报在振华路147号附近发现一车牌号为鲁BJ08**的车辆有酒后涉嫌。22时45分,李沧交警赶赴现场,在附近小区内找到了因涉嫌酒后驾驶的嫌疑人谭某某。当时,嫌疑人谭某某情绪波动比较大,并多次和在场的执勤警员发生身体上接触与撕扯,导致多位在场的警员有不同程度的受伤,后经民警增援才控制住嫌疑人谭某某。
随后,民警将谭某某带往医院进行呼气酒精测试和抽血化验。呼气测试结果为115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据悉,谭某某与其对象酒后打架,后来谭某某拉其对象驾车离开,被附近的群众举报。由于谭某某对执勤民警造成了人身伤害,被派出所民警带离了现场。同时,醉酒驾车将被处以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他还将因醉酒驾驶受到6个月以下拘役的处罚。
当晚李沧交警夜查时,发现一辆车号为鲁B113**从永平路北向南方向行驶,行驶距交警查车点100米处,这辆车突然靠边停车,司机想弃车而逃,民警立即将其堵住,驾驶员乔某看到无法逃脱,随即下车。但拒不配合酒精测试,连续吹气3次都没成功,后在民警的耐心说服下,测其酒精含量为54mg/100ml,属酒后驾驶,乔某将面临被处以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记12分,处以1000元罚款的处罚。
半岛记者 尹彦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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