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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沧振华路49处房屋征收签约 速迁奖励达万元

2016-12-29 17:09:38
来源:齐鲁晚报
责任编辑:帛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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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别生活了几十年的老楼,居民们既不舍又对新生活充满期待。28日,记者从李沧区房屋征收办公室了解到,李沧区振华路68、70号楼的49处房屋列入棚户区改造范围,并已于近日启动集中签约。在期限内搬迁腾房的被征收人,给予每产权户或公房承租户1万元的速迁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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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振华路68、70号楼的房屋建成于上世纪70年代,房屋为破旧的筒子楼,基础设施配套落后,空间狭窄,没有独立卫生间,居住条件恶劣。居民王女士称,要告别生活了几十年的筒子楼,心里感到不舍,但同时又欣喜能改善居住条件,对未来生活满是期待。“只是舍不得这些老邻居们,以后没办法天天见面聊天了。”王女士说,最近一段时间她和老邻居们经常坐在一起回想往事,依依惜别。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该项目为前期李沧区启动的房屋预征收项目,因涉及原企业破产,无法办理公房出售手续等原因,导致项目一直没有正式启动。“在市开发局、华通公司、沧口街道、李沧征收办的共同努力下,这些问题终于得到解决。”工作人员说,被征收人签约腾房后,20个工作日内将领到征收补偿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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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补偿办法,补偿面积按照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补偿,不足25平方米的按照25平方米补偿,还增加10平方米住房改善面积;被征收房屋面积不足45平方米的,按照45平方米补偿,差额部分按照征收区域新建商品住房市场价格的50%支付,补偿房屋的公摊面积单独计入应补偿面积。对在期限内搬迁腾房的被征收人,给予每产权户或公房承租户1万元的速迁奖励,住宅房屋搬迁补助费按每户1200元计发,选择货币补偿的按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30元,一次性计发10个月。

自2013年以来,李沧区启动了多个棚户区改造项目房屋征收工作,截至目前,已启动50多个棚户区改造房屋征收项目,完成了乐亭路、四流中路、四流北路、永年路、永安路、汾阳路等片区5000多户的房屋征收工作。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 张晓鹏 通讯员 韩秀杰

[编辑:帛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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